第三辑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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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县内殡葬沿袭封建习俗,通常为土葬,陪葬物品以佳为贵,只有穷人葬
以“薄皮棺材”,或箔卷席埋。土葬方式延及数代,田间茔墓累累,占用大片耕地。
60年代提倡殡葬改革。1974年在流坡坞公社试点推广火葬,开追悼会寄托哀思,既隆
重又节俭。自此火葬在全县逐步推广开来。由于当时县内无火化场,尸体需运往乐陵、
惠民、滨县火化。1976年8月在阳信城北2公里处建立火化场,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方便
条件。1981~1985年火化尸体1700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