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移民支边 资料库:阳信县情资料库 章节:阳信县志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article/4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article/4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5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 义建设的决议》,动员刘庙、流坡坞、大营、小营、高浪头回民40户、163人,移民 青海省定居。因不适应高原气候,至1958年先后返回本籍。 1965年6月遵照国务院《关于组织工役制公路修建队伍支援国防建设的通知》, 动员186名民工组成援建队,由连长韩同增、指导员寇培勤共10名干部带领,赴云南 边境援建国防公路。1968年4月,奉命退役返回。其间,开山筑路,深山灭火,历经 艰险,荣获“模范集体”称号。返回后,国家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分配工作,民工回 原生产队参加农业生产。1979年落实工役制政策,对在云南由国家正式安排工作的14 人,进行了重新安置,对其他工役制退役人员,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拨款6337元给予经 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