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阳信县解放后,调解工作由县府民政科兼管,1946年县司法科建立后
配有专人负责调解工作,当年除劳店、何坊两个区暂未建立调解委员会外,其他各区
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1958年区改公社,各公社调解组织与治保委员会合并,建立基
层人民调处委员会。1960年调处委员会改为人民调解委员会。1965年3月,建立以生
产大队为单位的调解委员会523个,选出调解委员2542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
始后,调解组织陷于瘫痪。1973年10月,中共阳信县委批转阳信县人民法院《关于建
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的报告,人民调解工作逐渐恢复。同年12月,召开了全县
406名调解主任(委员)参加的调解工作会议。1980年,对全县13个公社、54个管理
区的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整顿,全县有534个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是年11月,阳信县
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局管理。1981年13个公社有11个配备了司法助理员,
全县有674个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达2221人。1984年各乡镇都配齐专职司
法助理员。1985年,重点抓调解工作三落实,充实调解人员,健全村民委员会,并对
全县司法助理进行调整,使司法队伍趋于年轻化、知识化。至1985年共调处民事纠纷
案件10469起,增进了人民内部团结,避免了167人的非正常伤亡。
第三辑 人民调解
视图
1945年8月阳信县解放后,调解工作由县府民政科兼管,1946年县司法科建立后
配有专人负责调解工作,当年除劳店、何坊两个区暂未建立调解委员会外,其他各区
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1958年区改公社,各公社调解组织与治保委员会合并,建立基
层人民调处委员会。1960年调处委员会改为人民调解委员会。1965年3月,建立以生
产大队为单位的调解委员会523个,选出调解委员2542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
始后,调解组织陷于瘫痪。1973年10月,中共阳信县委批转阳信县人民法院《关于建
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的报告,人民调解工作逐渐恢复。同年12月,召开了全县
406名调解主任(委员)参加的调解工作会议。1980年,对全县13个公社、54个管理
区的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整顿,全县有534个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是年11月,阳信县
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局管理。1981年13个公社有11个配备了司法助理员,
全县有674个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达2221人。1984年各乡镇都配齐专职司
法助理员。1985年,重点抓调解工作三落实,充实调解人员,健全村民委员会,并对
全县司法助理进行调整,使司法队伍趋于年轻化、知识化。至1985年共调处民事纠纷
案件10469起,增进了人民内部团结,避免了167人的非正常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