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治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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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社会治安由县、乡、村各级地方行政官长兼领,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
年),县设警察所,招募兵30名,派1名教弃统带,隶属知县,专事地方治安。
1912年,县公署设警察所,人员编制与清代相同01928年设公安局,同时在原警
察所的基础上另组政务警和公安警。政务警额定警员20名,设警长1名,隶属县知事。
公安警额定警兵40名,另设巡官2名,巡长3名,归公安局长统带01937年冬日军入侵
阳信城前夕解体。
人民公安始于抗日战争年代。1945年2月,建立沾(化)、阳(信)、无(棣)
三边县公安局。1945年8月21日阳信城解放,10月7日组建阳信县公安局,1947年增设
水落坡(一分局)、钦风(二分局,今属惠民县,下同)、流坡坞(三分局)3个公安
分局,年底分局撤销。1949年1月另设城关、何坊、流坡坞3个公安分局及劳店、商店、
曹集、温店、河流、洋湖6个公安派出所,6月何坊区划归惠民县,另增设粉刘派出所。
1950年公安局进行整编,设县公安队(曾多次更名,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阳信县中队),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各区设公安助理。1958年12月阳信、无棣
两县合并,阳信县公安局并入无棣县公安局。1961年10月阳信、无棣分置,阳信县公
安局恢复原建制。同时设城关公安派出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工作
受到冲击,1967年4月公安、检察、法院3个机关联合办公,8月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
军事管制撤销,县公安机关恢复原建制,当年建立商店、流坡坞公安派出所。1985年
底,又设河流、雷家、水落坡、小桑、劳店、银高、温店、洋湖、鹑鸽李、翟王公安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