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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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以下实行乡里制,全县共设6乡、72里(后改为62里)。乡设乡长1人,里
设首事1人。里以下为庄(村),每庄设庄长1人,另按每400~500两银子地亩赋税,
设地方1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改6乡为6区,其他机构设置如故。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改为区乡制,共设6区、8镇、52乡,乡镇隶属于区。区
置公所,设区长1人,事务员2人,通讯员l人。乡(镇)置公所,设乡(镇)长1人。
庄(村)隶属于乡(镇),每庄(村)设庄长1人,庄以下为间(30户左右),设闾长
1人。
1936年推行梁漱溟“乡村建设实验”体制,改区公所为联庄会,设会长1人。
1937年上半年又改联庄会为乡农学校,实行政教合一体制,设校长l人,庄(村)仍
为庄长、地方。同年冬日军入侵,县境沦陷,乡农学校解体。
1939年10月至1942年9月,先后在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地区建立14个区抗日民主政
府,每区设区长1人,助理员数人,分管民政、教育、财粮、武装等。村设行政委员
或村长1人。
1945年8月县境解放后,改设11个区政府,每区设正副区长各1人,文书、民政助
理、文教助理、财政助理、公安助理,生产助理、通讯员各1人。区以下设乡,有乡
长、文书、民兵队长各1人。村设村长,文书各1人。
1949年又改设10个区公所,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区以下设110个乡政府,为地方
基层政权,1956年2月合并为70个乡政府,12月撤销区公所建制,改设27个乡(镇)政
府。每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2~3人,村设村长,文书各1人。
1958年9月撤销乡(镇)政府建制,建立13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
一体制。每公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若干人,农林、水利、文教、卫生、财粮、民政、
公安等均设专人司理。公社以下为生产大队、生产队。一般一个自然村为一个生产大
队,也有数村为一生产大队的。生产大队建管理委员会,有正副大队长、会计各1人,
管理委员数人。生产队设正副队长,会计各1人。
1963年4月撤销13个人民公社建制,设立9个区公所,区以下划分为46个(小)人
民公社。1967年4月起,区公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改称革命委员会。1970年12月
撤销’9个区革命委员会,建立13个(大)公社革命委员会,原46个(小)公社改为
管理区。1981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分别改为人
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6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建立3镇、10乡政府,乡镇设
正副乡(镇)长和分管民政、财政、教育、计划生育、生产建设等专职干部。撤销生
产大队、生产队建制,改设814个村民委员会,每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3
至5人,主持一村政务。从此,取代了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为基层政权的体制。
附一:日伪县政权
1937年11月11日,南侵日军进犯流坡坞,国民党阳信县政府弃城南撤。是日日军
侵占惠民城。数日,原阳信县商会会长劳香臣与赵集村赵金泉、王酉臣、范玉升合谋
去惠民城投降日军。日军委劳香臣为伪武定道代道尹,赵金泉为伪阳信县维持会长
(自称县长)王酉臣为伪县政权秘书兼一区(城区)区长,范玉升为伪县治安大队队
长。是月下旬X日,赵金泉纠集王酉臣的乡自卫队,王少之的乡农学校壮丁队,高浪
头村回民张玉宝部属武装,进占阳信城,撮合伪阳信县政权。10天后,国民党冀鲁边
抗日救国军司令刘景良部攻克阳信城,赵金泉等溃逃至惠民城,伪县政权瓦解。12月
12日,驻惠民城的日军击败刘景良部守军,侵占阳信城,委赵来滨为伪县知事,王少
之为治安团团长,重新拼凑伪县政权。1938年2月,伪县政权又被刘景良部击溃瓦解。
1939年3月,日军金青叩首率部进驻阳信城,4月委李紫纯为伪县知事。1943年11月,
李因贪污罪被捕,由朱洪昌继任伪县长。1945年7月,朱因内部倾轧失力,投入王复
成部,由伪保安大队长李孚青兼任伪县长,8月21日县城解放,李孚青及其部属被俘,
日伪县政权遂废。
日伪县政权(初称县公署,1940年改称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设伪县知事(伪
县长)1人,日本顾问1人,日语翻译1人。机构设秘书处、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
宣传科、司法处、新民会、商务会、警察局(1941年改为警察所)。县以下设6个伪区
公所、58个伪乡公所。每区设伪区长1人,助理员1人,民政干事1人,文书1人,办事
员5至9人,传达员1人,勤务2人,区丁3至5人。每乡设正副乡长各1人,帐先生(会
计)1人,乡丁3至5人。乡以下实行保甲制,每100户左右为一保,设伪保长1人,伪
保队副1人,帐先生1人。每10户左右为1甲,设甲长1人(多为村民轮流担任)。
附二:国民党地方军县政府
1937年10月下旬,刘景良部攻克阳信城,击溃日伪县公署,委翟子宜为县长,组
建县政府。12月12日旧军进犯阳信城,刘部及县政府成员败逃。1938年2月,刘部二
次攻克阳信城,4月委簿益三为县长,重建县政府,不驻县城,随刘部在惠(民)、
阳(信)边境一带村庄游动。1938年5月,柴宗胜任县长,1939年12月离任,薄益三
继任县长,1942年5月薄益三被日伪军俘虏,刘景良委任其保安特务补充第二团团长
王复成(见人物编王复成传)兼任县长。王与日伪合流,互不侵犯。1945年7月流亡
济南,遂溃散解体。
国民党地方军县政府设县长1人,秘书1人,金库主任、征收主任、会计主任及勤
工人员7至8人,机构设教育科、财政科、民政科、建设科、军事科计40人左右。县以
下设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等人。乡、村机构与日伪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