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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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抗日武装
1937年11月,共产党员孙清野、高舟亭遵照毛泽东主席“武装人民,发展抗日武
装斗争,配合主力军作战”的指示,动员爱国志士高汇川(高舟亭之父,后任阳信县
动委会主任)献出家中枪枝,又收集乡农学校遣散壮丁队员带回家中的枪枝,建立阳
信县第一支抗日武装——鲁北抗日游击队,共30余人,高舟亭任队长,孙清野任指导
员。1938年,9月,奉中共冀鲁边区特委指示,鲁北抗日游击队更名为阳信县特务队,
在敌后开展游击战争。是年10月,国民党山东省第五专署(惠民)专员兼保安司令刘
景良在惠民城以莫须有的罪名解除其特务团第一营的武装,营长赵金三被扣押。经过
中共党组织疏通,由高汇川变卖家产,用巨资将赵赎回,遂由赵、高二人宣明抗日大
义,召集爱国青年和乡农学校遣散的壮丁队员共70余名,建惠阳支队,赵金三任支队
长,高汇川任副支队长,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游击抗日。1939年10月,中共鲁北地委决
定将惠阳支队与阳信县特务队合编为阳信县大队,县长薛汉三兼任大队长,赵金三任
副大队长,李永安为教导员,以根据地为依托,开展抗日游击战。1942年2月,铁家
营反“围剿”战斗,县长齐坚三叛变,30余名党员干部被捕,县抗日民主政府遭受重
大损失。1943年2月,铁家营反扫荡战斗,县政府、县大队损失惨重,县长武大风、
县大队副大队长陈连秀壮烈牺牲,教导员王志诚率16名战士突出重围。1943年7月成
立阳信县武工队,韩华挺(尹清泰)任队长,孙清野任政治委员。1944年1月,王高
(属庆云县)战斗突围失利,孙清野等指战员英勇牺牲,由渤海军区调入一个排补充
阳信武工队,韩华挺任大队长,于重远任政治委员,是年4月改称阳信县大队。县城
解放后,兵员扩充为300余名,分为4个连队,战略任务转向以剿匪反特,保卫民主政
权为重点,1949年2月调入华东野战部队。1943年春,以寨头堡、花园、铁家营三个
区中队为基础建立阳信独立营,辖2个连、200余人,营长李曰胜、政治教导员赵魁池。
战略任务以游击围剿境内日伪据点为重点,并与主力部队配合出击邻县日伪营垒。
1945年冬扩建为3个连,300余人,1949年6月调入华东野战部队。
建立抗日根据地
县境沧陷后,中共阳信县委及游击队(县大队、武工队)的领导者孙清野、薛汉
三、杜干臣、武大风、于重远、韩华挺等,根据毛泽东主席“尽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
量,消灭敌人的力量”的游击战略原则和“建立根据地”的方针,在敌人力量薄弱的
阳信县东部和西部地区建立根据地。1938年冬,县委及鲁北抗日游击队(后改称阳信
县特务队)建立商店区、劳店区和沾化县西部边境村庄根据地,由此向西向南延伸。
到1943年5月,根据地范围已扩大到张家马道区、阎家集区、何坊区和城关区的大部
村庄。是年6月,冀鲁边军区司令员邢仁甫叛变,日伪军大规模扫荡根据地,残酷的
镇压游击队,形势十分严峻,游击队采取流动作战,根据地搬家的方式,转移到庆阳
棣边境村庄,日伪军扫荡过后,根据地依然是游击队的天下。1939年10月,阳信县大
队在阳信县西部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洋湖区、鹑鸽李区及惠阳边境村庄根据地。
1940年7月,中共冀鲁边特委决定将乐陵县花园区、寨头堡区、铁家营区根据地划归
阳信县。从此阳信县西部成为“赖以执行自己的战略方针,达到保存自己和发展自己,
消灭和驱逐敌人之目的的战略基地”。以此为依托向东扩大根据地,至1945年7月,
根据地内的日伪据点全部剿除,东西两部根据地连成一片,形成了对县城守敌重重包
围,一攻即克的形势。
开展减租减息、雇工增资运动
遵照中共中央《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军爱民运动的指示》,1943年冬曾
在西部根据地开展减租减息运动,以减轻农民的地租负担和所受高利贷剥削,团结各
阶层人民一致抗日。由于反蚕食、反扫荡战争吃紧,环境恶化,运动曾一度中止。
1945年冬,全县开展减租减息、雇工增资运动,即地租,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
利息,减到不超过社会经济借贷关系所许可的一半,称为“分半减息”。雇工增资以
玉米计算,年薪由原来的300~500公斤,提高到450~750公斤。据此,县委抽调县、
区党政干部250名, 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区乡,发动群众算地主阶级的剥削帐、贫雇
农的苦情帐,论证“谁养活谁,谁剥削谁”的辩证关系,理直气壮地向地主、债主、
雇主要求减租减息、雇工增资。对抗拒者开展大会说理斗争,迫其就范,对敢于冒险
暴乱行凶者实行坚决镇压,运动发展顺利,至1946年5月结束。
实行土地改革
1946年8月,县委召开区委书记、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署按照中共中央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间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和渤海区党委7月土改工作
会议精神,由点到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1月,渤海区党委检查纠正了以献田为主的
“和平土改”右倾错误,实行“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的政策,
通过斗争提高阶级觉悟,没收地主的土地、浮财,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1947年8
月遵照中共中央《土改复查指示》(即“七一”指示)和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山东
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开展土改复查运动,8.9月份形成高潮,93%的村庄斗争了地主、匪
特分子,10月土改复查结束,纠正了土改第一阶段中的不彻底性,从政治上、经济上
打倒了封建地主阶级。但是,运动中出现了“左”的倾向,在“一切权利归农会”的
口号下,放弃党的领导,对地主不加区别地“扫地出门”、“一锅端”,违犯了“给
出路”的政策,有的发生乱打乱杀的现象,有的侵犯中农利益,违犯了“团结中农”
的政策。1947年10月起,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停止土改,禁止乱打乱杀的指示》,
着力纠正土改复查中的左倾错误。由于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康生插手渤海区党委
土地工作会议,强调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克服富农路线,在“贫农当家”的口号下,
把土改又引向歧路。1948年2月,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
同策略》的指示,严肃纠正了左倾错误。1950年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
法》进行结束土改,确定地权工作。1951年底,土地改革运动全面结束,共没收和征
收地主、富农土地100160亩,房屋5577间,大牲畜864头,大小车辆326辆,水车4部,
其他农具2244件,粮食589757公斤,分别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从此,消灭了封建
土地剥削制度,建立了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度。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划分了农村阶级
成分。全县64500户,定为地主的934户、富农1483户、中农34415户、贫农27629户、
小土地出租者35户,其他成分的4户。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国悍然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同时侵占中国领土台湾。10月,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联合发表宣言,号召全党全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11月,县
委发动10万余众分别在县城和区乡驻地集会游行,声讨美国的侵略罪行。迅速在全县
范围掀起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并见诸于青年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
志愿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捐献飞机大炮,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实际行动。到
1951年3月,全县共捐献现金13495万元(旧币),粮食1330公斤。
镇压反革命
解放后配合剿匪反特,打击了明火执仗的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保卫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潜伏的反革命分子、还乡
团骨干分子、特务和反革命会道门头子、不法地主等,窥伺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的
时机,互相勾结,制造谣言,暗杀干部,妄图东山再起,颠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根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
《惩治反革命条例》,1950年11月,组成以县委书记杨世杰为主的锄奸委员会,发动
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从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
策入手,开展群众性的大检举大揭发,促使反革命分子走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道路。
在取得罪恶证据和潜藏线索基础上,实行统一逮捕,从快处理的方式。起初由于对中
共中央“镇压反革命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指示精神领会不足,运动迟迟
形不成高潮。1951年3月30日毛泽东主席批评“山东有些地方存在着劲头不足的偏向,
有些地方存在着草率从事的偏向,这是全国各省市大体上都存在的两种偏向,都应该
注意纠正”。据此,县委及锄奸委员会对运动形势进行再分析、再认识、再发动,至
5月1日已经掀起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炽热高潮。遵照毛泽东主席“我们一定要镇压一切
反革命,但是一定不可捕错杀错”的指示,将统一逮捕的罪犯,分别判处死刑、死缓、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和免于刑事处分。其中判处徒刑和管制的约占80%。1953
年6月运动结束,区乡建立治安委员会,村建立治安小组,对反革命分子纳入正常的
治安管理。
“三反”、“五反”
1951年12月至1952年6月,遵照毛泽东主席“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的指示,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
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旨在打退资产阶级的腐蚀。
运动采取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实施坦白和检举的方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对主动彻底
坦白者实行宽大处理;对拒不交待者,组织“打虎队”攻“堡垒”。一度曾在“大胆
怀疑”的口号下,对经管钱物的人员“人人过关”,有逼供信现象,有的被屈打成
“贪污分子”。运动后期本着以实事为根据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予以改正。1952年2月,
“三反”进入高潮时,又在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
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从发动群众揭发批判不法工商业
者的“五毒”行为入手,按照“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
把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的区分开来,然后依
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
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政策,分别作出没收、罚款等形式的处
理。“五反”同“三反”同时结束。
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后,农民自发地产生了互助合作趋势,诸如换工、插夥等形式。有鉴于
此,县委于1950年春制定了劳动互助四条原则:1.自由借贷,允许雇工和特定条件
下的土地出租;2.保障人民的土地所有权利;3.贯彻自愿互利和等价交换政策;4.
奖励劳动致富和互相合作的模范,鼓励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1951年4月,南香坊村
马全忠率先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常年互助组。1951年秋,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
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领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1952年春,马全忠在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办起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幸
福农业生产合作社。至年底全县共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常年互助组618个,
季节互助组2249个。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
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1954年,初级农业生
产合作社发展到92个,入社农民2709户,常年互助组发展到5100个,参加互助组的户
数占全县总户数的52%。1955年冬,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
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间题的决议》,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1956年
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509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9.5%。1957年冬,
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
展,对全县农业社进行了整顿,年底所有初级农业社转为高级社,全县315处,入社
户数72165户,占农户总数的96%。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后,县内只有传统的酿造、草柳编织、砖瓦、铁木业等手工业。建国后,地
方政府采取调整税收,发放贷款等措施扶助发展个体手工业。同时从供销入手,实行
生产改造,引导逐步走合作化道路。1952年在县城成立了服装生产合作社,1953年又
先后成立了鞋业生产合作社、印刷业生产合作社。至1954年,个体手工业已发展到28
种行业,从业6278人。1956年1月,全县出现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在“统筹兼
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指导下,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
造,至是年6月,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7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3处,有2598人分别
加入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其余转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县内私营工商业基础薄弱,从1951年起,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积极
组织联营、合营,进行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先后在县城成立了土产联营合作社,
由益泰和等5家杂货店自愿组成群力商号;利盛等6家棉布店自愿组成建华棉布店,实
行入股分红,联合经营,也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商品。至1954年私营商业发展到
1500余家,从业1838人。1956年1月,全县出现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先是个
别企业公私合营,而后发展到全行业公私合营,产生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商业。
是年6月,对个体商业者进行了全面安排,有305人过渡为国营和供销合作社职工,
163人安排为供销合作社的代购、代销员,保留个体私营者294人,其余转入农业生产
合作社。
内部肃反
1956年1月,中共阳信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成立肃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内部肃反工作。首先对
国家干部和职工、职教人员进行思想发动,坦白交待,揭发检举。然后组织内查外调,
查证落实,根据中央肃反五人领导小组规定的政策界限定案处理。运动自始至终贯彻
“提高警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和坦
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至1958年12月结束,1979年后,
对错误处理的作了纠正。
贯彻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1958年5月,中共阳信县委贯彻中共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农工
商各业呈现大发展的的新形势,生产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对经济建设规律
认识不足,过分强调主观意识,脱离了客观实际,在急于求成的左倾错误指导下,全
县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9月间撤销20个乡镇,合并315处高级农业生产
合作社,“升级”为“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制)13处人民公社,实现公社一级
核算、政社合一体制的人民公社化。在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同时,中共阳信县委贯彻中
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的扩大会议精神,又在全县掀起了“大办钢铁”运动,在
“以钢为纲”的口号下,开展一系列的“大办”,把“大跃进”和“反右倾”推向高
潮,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起
来,并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下,全民实行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进行
大兵团作战,劳民伤财,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郑州会议)后,开始纠
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决定恢复自留地和农村初级市场,允
许社员饲养少量的家禽家畜,纠正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两种倾向,要
求干部轮流到人民公社、工厂参加劳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全县形
势开始好转。但时隔不久,全县贯彻1959年8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
示》,自上而下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包括反右倾、拔白旗、反瞒产私分、整风补
课等,党内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左倾错误继续延伸,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不良影
响,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工农业生产直线下降,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1960年11月,
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县委在劳店公社
试点,以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行动中“左”的错误为重点,对人民公社进行
整顿,年终取得落实农村政策的基本经验,于1961年春推广全县。1961年6月,贯彻
《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实行“人民公社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
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保障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自主权,社员生活资料
和自用小农具永远归个人所有,取消了部分供给制,停办集体食堂,实行评工记分,
并先后清理退还了人民公社化以来平调的集体和社员个人的财物,为“反右倾”斗争
中被错误批判的干部进行了甄别平反,给被划为“右倾”分子的人摘掉了帽子,农业
生产开始恢复。1962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
高”的方针,对国民经济关系进行全面调整,其中特别注重调整了农业生产关系和一
系列农业政策,取信于民,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1963年起,全县国民经济走
上恢复发展的轨道,至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381万元,比1957年增长61.5%,
其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7%,若干工农业
产品产量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建国以来最好年份的水平,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1623万
元,比1957年增长54.1%。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冬,县委向翟王区派驻60余人的工作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
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
的规定(草案)》,开展了以“清工分、清帐目、清财务、清仓库”为内容的社会主
义教育运动试点,重点解决干部中存在的“四不清”间题。试点工作分四步进行:第
一步,由工作队员向驻队干部群众原原本本宣读上述中央文件,要求达到家喻户晓,
人人明白;第二步,发动干部群众清查本单位的“四不清”间题;第三步,动员干部
“洗手洗澡,清退多占工分、财物等;第四步,民主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发展生产计
划。此举对解决干部的“四不清”间题以及改善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单
位有偏急情绪,曾发生干群“顶牛”现象。19644年春,工作队由翟王区撤离,分别
派往城关和河流区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秋末结束。1965年秋,县委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间题》(简称二十三条),全县开展试点工作,
秋末结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不久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的政治运动。运动对转变干部作风起了重要作用,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整党
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口号下,把不同性质的矛盾间题视为阶级斗争或阶级斗
争在党的的反映,使一些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十年动乱。1977年元月,县
委遵照党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
阴谋活动为中心内容的群众运动,批判揭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罪行,肃清其流
毒,破除其迷信,为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开创了新的政治局面。
平反冤假错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肃清极左路线的影响,
医治十年动乱的创伤,县委从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入手,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
纠的原则,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对“文化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前遗留
下来的旧案、老案全部进行了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受审查处理的361名干
部,360名得到了复议改正,占99.73%;农村党员干部需要落实政策的726名,复议
725人,占99.86%,其中平反纠正的564名,占77%。为被迫害致死者平反昭雪,恢
复了名誉,对其受株连的家属和子女进行了妥善安置。1979年,县委成立领导小组,
设立办公室,进行对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先后为77名错划右派分子改正平反,
恢复名誉,并重新安置了工作,对已病故的8人进行抚恤,对因右派间题受株连的家
属也作了适当安排。对“反右倾”、“整风补课”、“拔白旗”等运动中处理的党员、
干部和群众1041人,全部进行了复议,其中平反纠正895人,占86%。同时,根据中
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为已改造成劳动者
的地主、富农分子改定了社员成分。从而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
众的积极性。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
自1979年开始,县委把改革、开放作为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动力,在农
村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贯彻因地制宜,全面发展的方针,调动
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1985年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纪录,林
果业、畜牧业也有长足发展,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温饱间题。
从1984年起,县委对企业的领导体制、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逐步进行全面改革,
全面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逐步
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促进经济发展。1985年全县社会总
产值实现33034万元,比1978年增长2.06倍。同时,县委以改革总揽全局,大力发展
乡镇企业,促使经济效益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