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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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
清及民国时期,县内没有专门市场管理机构,在粮食、木料、柴草、牲畜等市场
通过官牙等形式进行管理,由经纪人收取“行钱”。1945年县境解放后,人民政府安
排办事公道的农民担任市场服务员,负责买卖双方的成交、计量、算帐、评议价格等,
收取佣金。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工商行政管理科(简称工商科),区建工商管理交易所
(简称交易所),对集市贸易进行监督管理。1950~1952年经济恢复时期,提倡公平
交易,反对盲目竞购竞销,禁止场外交易、买空卖空、掺杂使假、抬高物价等不法行
为。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收购,市场
管理工作着重维护国家统购派购政策的实施。1954年4月4日,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发布
《对初级市场管理的几点意见》,加强对统购统销物资的管理,禁止粮、棉、油等物
资自由买卖和贩运。在各行业中开展爱国守法教育,整顿经营作风。其间曾一度出现
管理过严的现象,对农民自产自销的部分三类农副产品也加以干涉。1955年落实“统
筹兼顾”政策,对农民经商适当放宽,自产自销不加限制。1956年完成私营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统一市场、保护
合法经营。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实行国营商业独家经营流通体制,限制家庭副业,
市场管的过死,上市品种减少。1961年始,对农村市场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的原则,市场贸易开始活跃。1963年进一步开放市场,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统、派购
任务后的农副产品到市场销售。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视集市贸易为
“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争夺的重要阵地”,允许存在,
适当利用,加强限制,积极代替,不断革命。1971年推广贫下中农管理市场的经验,
全县共建贫管会10个,贫管小组150个,贫管人员411名。不到两年时间,贫管组织自
然解体。1975年,为扭转所谓集市贸易中出现的“大、乱、松”局面,县、社两级分
别成立了集市贸易领导小组,从10月30日开始,先后组织1065人,对城关、水落坡、
流坡坞、温店、古佛镇5个重点集市和商店、洋湖、小桑、翟王、王家集5个中小集市
搞了27次突击整顿。经过整顿变为“小、少、低”的局面,集市规模缩小,人数、商
品减少,成交额降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撤销惠民地区设立的封锁检查站,
纠正了限制过死,管理过严,打击面过宽的作法,出现了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品种增
多,成交额上升的局面。1979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245万元,比1978年增加了
383万元。1980年全县开展集市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的“五好”
活动。1983~1985年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实行以“五好”、“三化”(经常化、
制度化、规格化)为内容的集市综合治理,各集市统一规划,分行划市,实行“编号
定位,对号入市,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城乡集市秩序、卫生面 貌、服务设施、
文明管理、文明交易等方面显著提高,同时,本着“以集养集”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
的工业品、大牲畜、机动车辆不超过1%,其他商品不超过2%”的标准对上市商品收
取一定数量的市场管理费和交易费,用于集市建设。
查处投机倒把
1945年县境解放后,经济形势不稳定,社会上一些不法商人和不法分子唯利是图,
趁机抢购倒卖紧缺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成市场混乱,县人民政府一面通过
国营商业调拨物资,平抑物价,一面用法律手段惩治犯罪。建国后,县工商管理部门
与投机倒把分子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1951年始,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取
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取缔了县内投机商业。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先
后查处了违犯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大案要案,制止了各类投机倒把活动。
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投机侄把活动抬头,有的贩运倒卖粮食、棉花、
土布、土线、油料、化肥、牲畜等,有的私开地下工厂。对此,一方面宣传教育加强
市场管理,一方面对严重的违法者进行查处。1964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市
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布告》,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投机倒把活动得以控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秩序混乱,投机倒把增多。1969年,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成立阳信县打击投机倒把总指挥部,各公社成立分指挥
部,在全县范围内对投机倒把进行大围剿。嗣后,采取正常管理与突击管理相结合,
专业队伍管理与发动群众相结合,集市管理与检查站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投机倒把
案件进行查处。1972年县、公社共组织139人的专业队伍,设立检查站23处,查处各
类投机违法案件1664起,其中投机倒把146起。1973~1978年共查获各类投机违法案
件13959起,其中投机倒把1378起,罚没款13382元,交司法部门判刑的2人,依法拘
留1人。
1978年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工商行政管理工
作的重点转移到支持生产,促进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来,鼓励
群众发展商品生产,允许农村开办工厂、商店,允许农民经营计划外物资,对长途贩
运者给予支持和保护。同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过去处理不当的案件
进行复议,其中为7户退赔罚没金额1512.75元。对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开放搞活”的
幌子,趁机进行走私贩运活动,扰乱经济秩序,进行严厉打击。1981年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组织专案人员,对投
机倒把和走私贩私活动进行查处,1982~1985年,共查处各类投机违法案件333起,
其中属投机倒把的16起。
市场建设
1979年以前,各集市无投资建设。1980年始在各重点集市设立市标和集市示意图,
备有公平尺、公平秤,粮食市场设有簸箩、簸箕、扫帚、针线包、口袋绳等,牲口市
有拴马桩。1981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1.35万元,在县城幸福二路建设统一规格铁
屋45间,面积达450平方米,分别租赁给商户。同时,水落坡、银高、温店三个集市
的固定性室内市场相继建立。全县总投资达34万元,建室内市场281间、3631平方米,
容纳169家个体商店和12家国营、集体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