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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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
解放前棉布、 日用百货主要有私营商业经营。1924~1931年,在城里较大的棉布
绸缎、文具百货店有5家,至1945年县境解放发展到6家。1949年后,棉布、百货有国
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私营商业同时经营。1954年开始,国家对棉布、棉絮实行统销,
由过去的敞开供应变为计划供应。棉布计划供应的方针是:“适当压缩城市消费,稍
多供应农村,并适当限制过高的消费”。对民用棉布、棉絮采取定量凭票供应的办法。
对生产、公用、困难补助、奖售等用棉、用布,则专项安排,按计划供应。从此,棉
布由国营商业主营,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经销。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后,经营棉布百货者成了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两家。
1956~1958年,棉布、百货供应正常。1959~1962年间,商品严重短缺,供求矛盾
加剧,群众心理紧张,市场物价混乱。为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对货源较紧
的日用工业品,实行计划分配,凭票(证)供应,包括针织品、火柴、肥皂、香皂、
搪瓷面盆、暖水瓶、棉毯、钢精锅、棉线、手电池等30多个品种。
1963年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计划分配供应的日用商品逐步减少,
但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 期间,对肥皂、手表等商品又实行凭票(证)供应。
从1978年后,计划分配供应品种逐渐减少,至1979年,除棉布、棉絮以外,其余日用
百货商品均敞开供应。从1983年12月1日起,取消棉布、棉絮票证,敞开供应。同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棉布百货的个体户逐步增多,到1985年底,全县国营、
集体、个体经营棉布百货网点摊案达300多个。
棉布百货采购,1951~1956年4月,到惠民县百货支公司进货。嗣后从北镇二级站
和工厂进货。 从50年代至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政策只是统购包
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统购包销(棉布等)、计划收购(化纤布、
呢绒、绸缎、毛巾、胶鞋、火柴、肥皂、手表等)、定量(缝衣针、布鞋、铝锅等)
和选购四种形式。至1985年,直接从工厂进货的厂家有50多个。
五金交电
民国至建国初期,五金产品以私营商业及手工业铺坊经营为主,国营商业、供销
合作社仅兼营圆钉、铁丝之类,后经营品种逐步扩大,1953年开始经营自行车。1956
年农业合作化后,五金产品、手推车、马车轮胎及日用电器需要量增多,国营商业和
基层供销社都设立了五金交电门市部或专柜。 是年,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圆钉11.45
吨。1961~1964年销售圆钉32吨、铁丝78吨、自行车33辆、收音机12架。1969~1977年
销售圆钉125吨、铁丝163吨、自行车7822辆、收音机5905架。
1977年9月, 商业局建立了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从此,交化商品供应逐年增多。
之前大部分商品实行计划供应,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供应的商品逐
步减少,至1985年,铁丝、圆钉、碱面等,除价格未放开外,同其他商品一样敞开供
应。“永久”、“凤凰”、“飞鸽”、“红旗”牌自行车仍执行限量供应。1985年,
全县销售收音机6036架、电视机533台、电风扇2555台、洗衣机291台。
五交化商品进货渠道,自50年代至1979年,主要是靠计划分配,从二级站进货。
自1980年起,计划商品逐步减少,扩大了外地采购业务。至1985年先后与辽宁、河北、
陕西、 上海、广东、江苏等12个省市及省内近200家工业企业建立了业务关系。外地
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80%以上。
日用杂品
建国前日用杂品由私营商业者经营,自1949年供销合作社建立后,开始经营日用
杂品,具体有土产杂品公司组织生产、调拨、批发及零售,各基层供销合作社都设有
专业门市部或柜组。
铁锅
铁锅大多从济南、乐陵、北镇等地购进,一直满足供应。但1958年农村实行“食
堂化”,秋后,大炼钢铁,大批铁锅被砸碎炼“钢”。食堂解散后,铁锅需求量增加,
曾一度出现供应紧张现象。1960年,全县供应铁锅不足万口,1962年开始缓和,每年
供应量都在1. 5万口左右。 1962~1985年的23年间,供应铁锅37.1万口,其中供应量
最多的1969年为1.93万口,供应量最少的1975年为0.64万口。
家具
桌、椅、板凳、箱柜等木器家具,建国前主要由个体木工作坊自产自销和个体商
业贩销。建国后供销合作社组织加工、销售。1953年,成立阳信县铁木业生产合作社,
从此, 集体、个体多家生产和销售。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原料缺
乏,货源不足,供应偏紧。1970年后,县土产杂品公司建立了木器家具生产车间,县
铁木业生产合作社铁、木生产分开,建立了竹木器厂,加上个体木工作坊的产品,基
本上满足当地需要。产品有方桌、课桌、三屉桌、写字台、椅子、凳子、衣柜、酒柜、
茶几、沙发、组合家具等,再加上商业部门从外地购进的高档名牌家具和个体商贩运
来的换代家具,品种繁多,价格高低不等。至1985年呈现供销两旺的趋势。
副食品
民国时期, 全县有200多家私营商业店铺经营副食品类,在阳信城里较大的店铺
商号有“义成祥”、“益泰和”、“聚祥号”、“永盛和”、“和祥永”等。
建国初除供销合作社经营副食品外,私营肉食业18户、水产业20户、酱园13户、
食盐80户,其他烟、酒、糖、茶、糕点、肉食供应也较充裕。1958年,供销合作社并
于国营商业,大部分个体商业被取消,全县统一集日,渠道单一,网点减少,副食品
供应偏紧。 1959~1961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商品紧缺,对肉食、烟、酒、糖、茶
等,实行以人(或按户)定量、凭票(证)供应。1963年始,形势逐步好转,凭票证
供应的商品逐步减少。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发展副业生产被当作
“发展资本主义”受到批判,限制了商品生产,造成供需矛盾加剧,部分副食品再次
实行票证供应。同时,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再次合并,并限制私人经商,一些
市场贸易被关闭,商业网点减少,流通渠道单一,造成了群众“买难”、“卖难”,
常常出现排队购买商品的现象。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营体制改革,
商品生产迅速发展,国营、集体、个体商业网点增多,到1985年,除“茅台酒”外,
所有副食品全部敞开供应, 满足群众需要,是年供应鲜猪肉602吨,鲜蛋37吨,水产
品15吨,食糖333吨,食盐546吨,白酒681吨,卷烟432箱,茶叶17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