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县无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期,工业发展较慢,由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管
理手工业生产。1951年县供销社设立生产科,具体负责全县的手工业生产。设科长、
办事员各1人。1955年9月,建立阳信县手工业联社,为全县管理手工业的行政管理机
构,县供销社生产科同时撤销。1957年10月,设立阳信县工业局,与手工业联合社合
署办公,专门管理国营工业。1958年12月,阳信、无棣并县,机构并入无棣县。1961
年10月,恢复阳信县工业局。1962年6月,设工业交通科。1964年8月,工业局改称手
工业管理局, 撤销工业交通科。1967年4月,撤销工业管理机构,由县革命委员会生
产指挥部代管。1971年10月,设立阳信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管理全县国营、集体和
公社工业企业。 1977年7月,县工业局分为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一轻工业局管
理国营工业企业,二轻工业局与公社工业局合署办公,挂两个牌子,管理县属集体工
业企业和社队企业。 1984年6月机构改革,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分别改称一轻工
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所辖工业企业未变。1985年如是。
第一辑 管理体制
建国前,县无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期,工业发展较慢,由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管
理手工业生产。1951年县供销社设立生产科,具体负责全县的手工业生产。设科长、
办事员各1人。1955年9月,建立阳信县手工业联社,为全县管理手工业的行政管理机
构,县供销社生产科同时撤销。1957年10月,设立阳信县工业局,与手工业联合社合
署办公,专门管理国营工业。1958年12月,阳信、无棣并县,机构并入无棣县。1961
年10月,恢复阳信县工业局。1962年6月,设工业交通科。1964年8月,工业局改称手
工业管理局, 撤销工业交通科。1967年4月,撤销工业管理机构,由县革命委员会生
产指挥部代管。1971年10月,设立阳信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管理全县国营、集体和
公社工业企业。 1977年7月,县工业局分为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一轻工业局管
理国营工业企业,二轻工业局与公社工业局合署办公,挂两个牌子,管理县属集体工
业企业和社队企业。 1984年6月机构改革,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分别改称一轻工
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所辖工业企业未变。1985年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