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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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及民国县内仅有传统的手工业作坊,生产简易农具、家具, 1937年日军侵犯后
大部凋敝,个别的惨淡经营,朝不保夕。解放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工业的
恢复与发展,实行贷款扶持、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促使工业复苏。1953年起引导个
体手工业者步入合作化道路,1956年完成对私营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业、
手工业得以迅速发展,至1957年已建成十几个门类的工业体系1958年开展“大跃进”
运动,生产陷入盲目状态。1962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
字”方针,工业、手工业重新纳入正常发展轨道。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
“停产闹革命”的口号下,砸烂了正常的规章制度,生产陷于停顿。1976年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后,拨乱反正,依照“鞍钢宪法”、“工业七十条”之规定,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各个门类出现同步发展形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
调整内部结构,引进技术设备,拓开了工业发展道路,至1985年全县拥有全民、集体、
个体工业企业166家,创年产值1.06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