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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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沟渠
县内主河道,由县直接管理,河段所在乡镇、村堤岸,由所在乡镇、村护理,河
道清淤由县统一治理,支、农、毛渠由占地乡、村分段管理。堤岸种植收入,归护理
人员所有。大型修理、清淤,由受益单位承担,县、乡统一组织民工。为保护河道堤
岸,阳信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护水利工程的规定》,实行沟、渠、路、林配套
管理。自1968年以后,县每年都调动民工对水利工程进行护理。1984~1985年,对水
利管理,采取经济承包责任制,征收水费并开展副业经营等。
水井、坑塘
水井、坑塘管理的原则是:谁投资谁管理。管理单位大都是直接收益单位,未投
资者利用,先交水费后,由经管单位统一调度。如两个以上单位投资并均有效益,其
投资兴建费用,按效益多少分担,共同组成管理小组管理。国家投资,几个单位受益
者,由国家指定所在单位主管和维修。
扬水站
县内共有扬水站50个,除刘庙、王杠子两个大型扬水站由县直接管理外,其余48
个大、中型扬水站,由所在乡镇管理。1979年后,逐步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并制
订了护站公约。河流乡三孟扬水站(包括3个分站),制定了“十条守则”、“八不
浇制度”,加上站办副业,年完成利润5000元,达到了以副业养站,以站支农目的。
桥、涵、闸、渡槽
境内河道桥、涵、闸、渡槽设施共210座。其中,拦河闸4座、涵洞10座,渡槽4
座。刘庙渡槽、十里堡渡槽属簸箕李灌溉工程局管理,其他水利设施,均由受益的乡
镇、自然村管理,县对较大建筑设施,定期检查、维修。
排灌机械
1956年,县派员参加地区机械司机手培训班,县又先后举办13期农村司机手培训
班, 培训司机手1272名。 各公社还根据需要办培训班3~5期,培训司机手2500名。
1972年2月, 农机局将排灌机械管理权移交给水利局。1980年实行“三定三包”(定
人、定机、定井站,按地亩包油电费、包浇地用工、包浇地任务和质量)制度。商店
公社小郑村有耕地550亩, 将6台“195”型柴油机,5部水泵包给4名劳动力,保证浇
地2550亩。 1982年,县水利局对排灌机械进行了普查,共有排灌机械5446台、59229
马力。 管理方法分五种:村统一管理使用的1718个组,专业组承包管理的481个组,
作业组管理的528个组,联户购置管理的100个组。农民评论说:“灌溉保增产,机械
需人管,浇地收水费,省水又省钱”。至1985年大力推广了这一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