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及民国林木从土地归属,1946年起实行土地改革,林木随地确权,归个人所有。
1955年实行初级农业合作化,田间林木随地折价入社,收益分成。造林实行“国造国
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在房前屋后种树归个人所有”的政策。1957年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田间林木归集体所有,取消收益分成,改为
逐年还本。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打破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林木归属一
度混乱, 造成毁林砍树悲剧。1959年3月,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后,开始纠正农村工
作中的错误,地方政府确定高级社时期的林木所有权归属不变。1962年,实行“三级
所有,队为基础”(即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体制
后,林权进一步得以落实。1965年第一次林木确权发证,落实林木所有权政策。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木所有权政策遭破坏。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名,把社员个人所有的林木划归集体所有,导致毁林伐树悲
剧重演。1979年1月2日,阳信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林木管理的布告》,重申
执行既定林木政策,并于1982年冬、1983年春进行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共发放林木
所有证9.5万余份,彻底解决了林木归属问题,重新拓开规模化发展之路。
第一辑 确权
清及民国林木从土地归属,1946年起实行土地改革,林木随地确权,归个人所有。
1955年实行初级农业合作化,田间林木随地折价入社,收益分成。造林实行“国造国
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在房前屋后种树归个人所有”的政策。1957年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田间林木归集体所有,取消收益分成,改为
逐年还本。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打破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林木归属一
度混乱, 造成毁林砍树悲剧。1959年3月,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后,开始纠正农村工
作中的错误,地方政府确定高级社时期的林木所有权归属不变。1962年,实行“三级
所有,队为基础”(即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体制
后,林权进一步得以落实。1965年第一次林木确权发证,落实林木所有权政策。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木所有权政策遭破坏。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名,把社员个人所有的林木划归集体所有,导致毁林伐树悲
剧重演。1979年1月2日,阳信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林木管理的布告》,重申
执行既定林木政策,并于1982年冬、1983年春进行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共发放林木
所有证9.5万余份,彻底解决了林木归属问题,重新拓开规模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