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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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农民向来就有生产互助的习惯。生产互助多为生产条件差的农户互相结合,
为适时收种,互相帮工或以工换工,解决畜力单弱、农具不全及劳力不足的困难。解
放初期,人民政府积极倡导生产有困难的农户插伙互助,克服困难。
城关区农民插伙互助播种
土地改革后,农民有了土地,生产热情高涨。为解决小农经营分散生产的困难,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引导农民组织起来, 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50年8月,县政府
召开劳动互助代表会议。 年底,发展季节性互助组3346个,参加农户17129户。1951
年春,县委书记李占元带领工作组到昭田乡小郭村,帮助群众办起了3个长年互助组,
全村34户农民都加入了互助组,使缺少劳力、农具的农户按时种上地,普遍增了产。
1952年,全县长年互助组发展到695个,参加农户5153户。季节性互助组发展到36 12
个, 参加农户18897户。1955年,全县长年性互助组发展到1647个,参加农户1337 8
户, 占总户数的13.4%;季节性互助组3257个,参加农户31106户,占总户数的31.2
%。
1952年春, 惠民县开始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3月份,在地、县两级工作组的帮
助下, 小郭村和小贾村,联合办起了惠民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小郭农业合
作社。全社52户,322口人,耕地695亩。农业合作社建立后,组织群众打井浇地,采
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成绩显著。当年,240亩小麦平均亩产111.5公斤,比1951年增
长2倍多, 粮食总产比1951年增长1.2倍;棉花亩产比1951年增长1倍多,在全县起了
示范作用。 年底,全县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2处,入社农户602户,2982人。初
级农业社系自愿加入,土地评级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调
配劳力, 人地按比例分红,一般是地四人六;参加劳动者,评工记分,按劳计酬。1
955年上半年进行整社建社。 冬季,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年底,初级农业合作
社发展到1789个, 入社农户6.32万户,占总户数的63.2%;人口26.28人,占总人口
的63.1%。
1955年秋, 小郭初级农业社与临近9个初级农业社合并,建起惠民县第一个高级
农业社, 称建国农业生产合作社。该社有16个自然村,650户,土地7555亩。高级农
业社,土地归集体所有,农具、牲畜作价入社,取消土地分红,社员劳动按定额计算
工分, 同工同酬,按劳分配。1956年,全县建立高级农业社184处。入社农户9.93万
户,占总户数的96%;人口42.03万人,占总人口的96%;耕地161.4万亩,占总耕地
的96.6%。 期间,由于出现了一些急躁冒进现象,有些问题未能及时解决,造成195
7年春有些入社后收入减少的富裕户和劳力少的困难户要求退社的风波。 经各级党政
领导及时做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解决实际问题,风波很快得到平息。1957年底,全县
高级农业社发展到291处,入社农户10.51万户,占总户数的98.5%。是年,由于社与
社之间思想、 经济基础各有不同,其发展也不平衡,经营管理好的一类社104个,占
总社数的35.7%; 经营管理和生产一般的二类社128个,占总社数的44%;经营管理
混乱,生产一般或减产的三类社59个,占总社数的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