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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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废除以后,体育活动在惠民县新兴的学校中逐步开展起来。初期,体育
被列为正式课程,每周1~2节, 主要进行队列、步伐、体操训练,余则为学生自发的
各种游戏。
1914年,山东省立第四中学建立后,开始举行篮球比赛和田径运动会。1931年建
立的山东省立第六乡村师范学校,师生多规模大,体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占领区学校条件差,秩序不稳定,体育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仅少数中学、师范开展一些比赛活动。日伪政权控制的学校体育活动,主要内容为队
列、起卧、战地救护等军体项目。
解放战争时期,学校体育主要是有关支前作战训练方面的军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学校师生中推行广播体操等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空前
繁荣起来。1956年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63年推行
眼睛保健操,1979年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
校体育有队列、投掷、竞走、赛跑、跳高、跳远,还有球类、棋类、体操等项目,对
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挥了很大作用。广播体操已成为学校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人
民政府对学生 的体魄状况十分关心,把它同德育、智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倡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等院校招收新生把体育达标作为重要参考科目,中
等学校招生对在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者给予加分照顾。这些措施促进了学校体育的发
展。
学校体育,在县属一中、二中、三中三处高中开展得更好。学校有篮球队、乒乓
球队、田径队等,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坚持锻炼。每逢县体育运动会前夕, 学校先在
校内举行运动会选拔队员,组队参加比赛。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和课外活动时,也有体
育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锻炼。1979年,惠民县第一中学被惠民地区评为体育工作先进单
位。1981年,惠民县第三中学体育教师赵风达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教师。
乡镇中学都有篮球队,相邻学校经常互邀举行友谊比赛。田径活动更为活跃,体
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学生涌向操场、校院,进行自己热爱项目的锻炼。每年,学校
都组队参加县级比赛。1979年姜楼公社中学在全省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被
评为山东省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小学体育活动以体操、游戏为主,每年以乡镇或办事处为单位举行一些比赛。
为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1978年和1979年两次举办为时半月的全县初中体育教
师业务培训班,对全县近百名体育教师进行了培训。
1980年,一中增设体育班,在全县招生30名,一年后结业,有16人升入体育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