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县内无卫生行政机构。民国初,县政府一科兼管卫生事宜。一科改建为
公安局后,仍兼理卫生事业,并负责中医考试及核发开业执照之责。1945年,惠民市
政府设卫生科,始有专门卫生管理机构。1948年卫生科随县市合并而撤销。是年12月,
县医务工作者协会成立, 代管全县卫生行政工作。1950年5月,县政府卫生科建立,
设医政、 药政两股,编制3人,接管卫生行政工作。1955年12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卫生科。 1961年6月卫生科改称卫生局,编制7人。1967年3月,卫生局撤销,建立县
生产指挥部卫生组,编制6人。1973年1月,卫生组改组为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制
6人。1981年1月,改称惠民县卫生局。1985年,卫生局编制14人,设办公室、人秘股、
计财股。 其直属单位有县人民医院及7处分院,县妇幼保健站、县卫生防疫站、县药
品检验所、县中医院、县直机关门诊所。
1952年2月, 针对美国帝国主义细菌战的威胁及县境卫生状况,县人民政府成立
卫生防疫领导小组。1953年,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1967年,爱
委会解体。1977年5月恢复爱委会,由17人组成,办公室设于县防疫站内。1979年1月,
爱委会成员调整为27人,均为兼职。1981年又调整为19人,办公室设于卫生局,设专
职人员3名,列行政编制,成为常设的卫生行政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前,县内无卫生行政机构。民国初,县政府一科兼管卫生事宜。一科改建为
公安局后,仍兼理卫生事业,并负责中医考试及核发开业执照之责。1945年,惠民市
政府设卫生科,始有专门卫生管理机构。1948年卫生科随县市合并而撤销。是年12月,
县医务工作者协会成立, 代管全县卫生行政工作。1950年5月,县政府卫生科建立,
设医政、 药政两股,编制3人,接管卫生行政工作。1955年12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卫生科。 1961年6月卫生科改称卫生局,编制7人。1967年3月,卫生局撤销,建立县
生产指挥部卫生组,编制6人。1973年1月,卫生组改组为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制
6人。1981年1月,改称惠民县卫生局。1985年,卫生局编制14人,设办公室、人秘股、
计财股。 其直属单位有县人民医院及7处分院,县妇幼保健站、县卫生防疫站、县药
品检验所、县中医院、县直机关门诊所。
1952年2月, 针对美国帝国主义细菌战的威胁及县境卫生状况,县人民政府成立
卫生防疫领导小组。1953年,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1967年,爱
委会解体。1977年5月恢复爱委会,由17人组成,办公室设于县防疫站内。1979年1月,
爱委会成员调整为27人,均为兼职。1981年又调整为19人,办公室设于卫生局,设专
职人员3名,列行政编制,成为常设的卫生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