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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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 县级教育行政机构称县学,也称儒学署或学宫,驻文庙内,设教谕1
人,训导1人。县学主管春、秋两季的文庙祭祀,教育生员。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县学改称劝学所,设劝学所长1人,劝学员4人。
1915年,劝学所改称视学所,所长改称视学员长。设县视学1人(多由员长兼任),
劝学员4人,书记员1人,款产员1人。除行政管理外,还负责捐资办学事项。1923年,
视学所改称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2人,教育委员5人,事务员2人。1933年教育
局改为县政府第五科, 有科长、督学、教育委员共6人。民国前期视学所、教育局等
均设在县政府院内。
抗日战争时期,境内有国民党山东第五专员公署惠民县政府教育科 (驻麻店北曹
家村)和日伪惠民县公署教育科。
1945年秋,惠民县、市政权分立,都设教育科。惠民市人民政府教育科,驻东门
街;惠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科,驻何李村。1948年县、市合并后,县政府设教育科驻南
门街,人员有科长、科员、视导员、会计、文书等6~7人。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1953年改称文教科。1958年12月,惠民、滨
县合并,称惠民县,县设文教卫生部驻北镇,部下设教育科。1961年,惠民、滨县分
立, 县人委设文教局,驻县人委大院。1968年1月,惠民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
育革命办公室,由军代表、文教干部和几名学生代表主持工作。1969年10月,教育革
命办公室改名教育组。1975年7月,教育组改称教育局,局址由县府大院迁至鼓楼街。
1980年1月,教育局改名为文教局,1982年2月,复称教育局。1985年,县教育局设局
长1人,副局长3人,办事人员30多人;工作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业务股、
招生办公室、教育志办公室、校舍改造办公室、教育工会办公室、教学研究室、仪器
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