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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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军一一五师东进抗日挺进纵队
1940年2月8日,该纵队政治部主任符竹庭率政治部机关及五支队二营、商河支队
进驻县境沙窝、翟家等村,于翌日重创日伪军3000余众后撤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
六旅
1941年7月, 该旅政治部机关、宣传大队及十七团的一、三两营,在政治部主任
杨忠率领下进驻淄角镇、夹河一带。9月因遭日伪军重兵阻击而撤出县境。
八路军山东渤海军区
1945年冬由广饶县迁惠民,军区机关驻惠民县城,设5个连队:通讯连、警卫连、保
卫队、电话队、执法队。警卫团驻何坊村,教导团驻麻店区王家店村,骑兵驻外县。
1948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渤海军区”。1953年9月撤销。
55518部队
1970年进驻沙窝林场。原称359工地, 为军需仓库。1975年8月改称55518部队,隶
属济南军区后勤部。
附记一:日伪武装
日军步兵第118旅团1937年11月11日, 日军109师团所属步兵第118旅团旅团长本
川省三少将, 率旅团部及119联队约4000余人侵入县境,驻扎月余,于12月23日经王
判镇渡黄河南侵。
日军独立混成第七旅团1939年1月, 日军独立混成第七旅团旅团长林芳太郎少将
率部侵入县境,并建立伪政权。该旅团辖独立步兵26至30大队、独立炮兵队、独立工
兵队, 约4900人。旅团部和1个步兵大队驻惠民,其余驻滨县、阳信、无棣、青城、
高唐、 利津、商河等县。1943年6月,旅团部迁往张店,1个大队留驻惠民。1944年4
月6日, 日军第59师团所属53旅团之独立步兵第43大队接任警备惠民、青城地区,至
1945年8月17日逃往济南。
伪省警备大队1939年11月由济南调驻惠民一带, 队长朱洪昌。辖3个中队,配备
轻机枪3挺,掷弹筒6个,长短枪320支。大队部及一小队驻惠民县城;沾化、德平、乐
陵各驻1个中队。1940年各中队均驻惠民县。
伪县警备队1939年3月,惠民县伪县长于建训在县境抽丁200人与警察学员训练班
的部分人组成保卫团,于兼任团长,设2个中队和1个分队。1940年改编为惠民县警备
队,扩编为5个中队,后发展到13个中队1000余人,步枪700余支,各中队均有轻机枪
1挺、掷弹筒1个。1942年改编为皇协护民军第三团。
皇协护民军1942年由沧州调驻惠民一带。 以刘佩忱为首,辖3个团,每个团下设
10个中队。 沾化县富国镇和黄升店各驻1个团,惠民县警备队改编的第三团驻惠民县
境, 团部设有造枪工厂,所属10个中队各配备轻机枪2~3挺,掷弹筒3~4个。194 4
年,刘佩忱升为武定道尹兼皇协护民军司令,时辖5个直属团和4个师,拥兵8400人,
主要盘踞于滨县、阳信、惠民、邹平等县。1945年被渤海军区部队消灭。

附记二:日伪军部分罪行录
拆房占地、驻兵设防日军侵占惠城期间, 强拆大寺商场一带房屋200多间,挖深沟
筑碉堡,进行血腥的军事统治。1940年,日军在城北面南起姜家、辛庄,北到马虎家,
东到马画家、仁胡子家,西至城北于一带,抢占农民土地3900多亩,强征民工修建飞
机场, 使300多户人家陷于饥寒交迫的境地。1941年驻惠日军司令部强占南关天主教
堂后,强迫民夫万余人,修筑了东起东南城角,西到西南城角,南至利禹路北侧的外
城墙,城墙外绕挖护城河。
为“强化治安”,日军还在惠城及桑落墅、胡家集、麻店、白家桥、清河镇、张
标家、十八里寨子、大田家、马家店、皂户李、王判镇、李木匠、李家庵、常家、申
家桥、李家寨等村镇或交通要道处筑起碉堡。碉堡高数丈,周围挖有深沟,架一吊桥
内外相通。 每处碉堡占地十多亩,周围3里内不准种高杆作物和保留树木,群众深受
其害。据统计,日军侵惠期间,在全县抢占土地2.02万亩,强役民工2.09亿个工日,
造成15.7万亩土地荒芜,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杀人放火、掠夺财物 日军侵占惠民期间,被其残杀的无辜群众达1088人,失踪
59人。此外,1941年2月,日军把国民党地方部队刘景良部刘量宇的保安三团800多人
包围缴械后,押送东北煤矿挖煤,这些人除极少数逃出外,其余均无下落。
日军宪兵队酷刑逼供害人的手段有十几种,从灌辣椒水、火炭烧身、狼狗咬人、
硝镪水洗脸到囚钉木笼、坐水牢、睡钉板床、绞刑、活肢解、活埋、枪毙、砍头无所
不用其极。许多人惨死于日军宪兵队的酷刑。日军在监修飞机场、碉堡、外城墙时,
竟在1天内活埋了五六人!民夫被日军侮辱、放狼狗咬、毒打、致残的事时有发生。
各处碉堡的日军,作恶多端。驻麻店日军小队长,常把走路群众当“靶子”练枪
法,距碉堡三里内无人敢走路。日军还常以“清乡”为名,到周围各村抢掠财物,奸
污妇女,为所欲为。
日军在“扫荡”暴行中,更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全县被其烧、毁房屋1.2万间,
抢走粮食716万斤、 衣被19.5万件、柴炭2137万斤、牲畜6879头、家禽20万只、运输
车1122辆、树木5.8万株及其它各种财物损失折款约47亿元(北海币)。
日伪合流、以华治华日军统治惠民期间,采取“以华治华”的手段强化治安。为
此, 日军指示伪山东省政府派驻惠民一个警备大队。刘景尧、张广沐、刘佩忱在194
0~1945年先后任伪武定道尹兼皇协护民军司令。 他们一方面利用新民会组织宣传
“中日提携”和“大东亚共荣圈”等反动思想麻痹群众,一方面利用警备大队镇压群
众。伪惠民县政府设新民会、警备队、警察所和十区联合会,并在十个区建立了伪区、
乡政权。实行“保甲制”。编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各保派情报员每日到日军碉
堡送情报一次,报告抗日军民的活动情况。日军规定知情不报,株连问罪。为限制抗
日军民的活动,日军还在其统治区内发“良民证”,上贴有照片,填写上姓名、年龄、
籍贯、性别等。
日军在建立伪政权加强统治的同时,还勾结国民党地方部队共同镇压抗日军民。
在惠民县活动的国民党地方部队陈观志、李洪均部投靠日军与抗日军民作对。陈观志
被任为“皇协护民军”独立第一旅旅长后,为日军驻守惠城西关。
花家堡惨案1937年11月10日夜间, 国民党阳信县当局指使洋湖乡农学校学生武装
在省屯乡花家堡附近的沧潍公路上横挖数条深沟,路面埋铁耙,借以阻缓日军进犯。
11日上午, 日军4000余众乘坦克、汽车沿沧潍公路南下受阻,疑是花家堡群众所为。
大批日军涌进村内,烧杀抢掠近20个小时,以刺刀穿、指挥刀砍、枪杀、挖眼、割舌
等残忍手段,惨杀群众22人,烧毁房屋数十间,柴草几万斤,掠走被褥衣物600余件,
劫去桌椅箱柜及大农具百件以填沟通车。日军暴行使花家堡不少村民家破人亡。
大孙家血案1945年1月23日,皇协护民军陈观志部高希章等3人到城西大孙家村索
要伪币12万元和壮丁4名,并施以暴行。孙可剑、陈华庭等村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将高希章杀死,其余二人逃回。陈观志派骑兵连长朱连芹和伪区长傅跃南到大孙家,
提出三个条件:一是偿还血债费伪币20万元,二是厚葬高希章,三是全村老少披麻带
孝送葬。此无理要求遭拒绝后,陈于2月2日(腊月二十日) 领骑、步兵近800人,从四
面攻入大孙家村, 惨杀村民46人,烧毁房屋700余间,劫走牲口60余头、大车24辆、
衣服1600件、 土布203匹、麦子3万斤、芝麻100斤、各种杂粮和面粉700余斤、银元5
000块、铜钱3麻袋,群众财产几乎被掠一空。数日后,村内仍有余火燃烧,曝尸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