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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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境解放前,从事手工业、商业或饮食服务业的人,须拜师学艺。在议定的年限
内为学徒,期满能独立操业者可自行开业或为店(职)员。这种职业训练,在个体手工
业中至今仍有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总工会等部门举办职工业余学校及多种形式的训练班,
开展业余教育,学习文化及专业基础知识。企业单位采用一师一徒或一师多徒等形式,
帮助职工学习专业技术。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培训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绝大多数青年工人得不到专
业技能的训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企业单位逐步恢复业余教育和定期考核晋级制度,并
按计划向技工学校输送学员,培训技术工人。1981~1985年, 全县向技工学校输送85
人。
1981年,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青年工人进行文化补课。全县参加补课者3 427
人, 补课及格率达85%以上。1982年,县劳动部门组织待业青年143人参加就业前的培
训。同年10月,县第一棉纺厂、商业系统对新招职工进行3~6个月的岗前培训。
1985年, 各企业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684人,经过技术考核,合格率达
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