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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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年间,县内殡葬形式沿用土葬,且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立后,各级政府倡导破除迷信,改革封建陋习,节俭操办丧事,旧的殡葬礼仪有
所改变。1970年推行火化。由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积极宣传,逐渐被群众接受。
至1978年底,城关、清河镇、石庙等14个公社火化率都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惠民县火化场建于1969年,址在县城南伙龙聚 (马、韩、吴、东吴、刘、曹家六
村合称)西北庆淄公路西侧。自1970~1985年,共火化尸体29635具。由于推行火葬,
开展破除迷信宣传,全县共平坟50多万个,拆改棺材1万余口,扩大耕地面积1.5万多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