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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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县设法律顾问处,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律师3人。律师的活动,随着社
会主义法制工作健全而逐步加强。至1985年办理刑事辩护案39件,起到了维护被告人
的合法权益,协助执法部门正确办案的作用;办理民事代理10件,避免经济损失9.8万
元;办理非诉讼案代理21件,避免损失20.7万元。法律顾问处设立后,律师还开展了
代写法律文书、 接待来访、解答法律询问等业务工作。至1985年,共代写法律文书8
81件,接待来访416次,解答法律询问375次。有的律师还被有关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