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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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5~9日,召开惠民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345人,
实到314人, 列席代表1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郑玉坤作的《关于县政府1954
年上半年施政工作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县委书记李占元作的《关于以发展互助合作
为中心、以夏征夏购为重点的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学习并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草案)》,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选举
王卓如、丁发周、董晴岚、郭宗彬4人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2月9~12日,召开惠民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
议了县人民政府4个月的工作报告, 讨论并制定了春耕前的工作任务,通过了《关于
作好春耕前工作的决议》。
1955年12月23~28日,召开惠民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自此,县人民政府改名为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
举孙德东为县长, 满少卿等3人为副县长,康元水为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宣布结束县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并通过了《关于今后工作的决议》。
1957年1月16~20日, 召开惠民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代
表335人,实到284人。34名科局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代表们听取并审议
了县长孙德东所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会议同意继续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贯
彻整顿、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大会选举孙德东为县长,满
少卿等5人为副县长,马培兰等21人为县人委委员。
1957年12月25~29日,召开惠民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学习讨论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通过了关于开展整
风运动和掀起农业生产高潮等内容的决议。
1958年5月29日~6月1日, 召开惠民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实到代
表293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孙德东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县
委副书记崔光华所作的《工作建议的报告》 。大会选举孙德东为县长,颜正非等4人
为副县长,王秀文等21人为县人委委员;选举邢敬德、李建修、董晴岚、郭宗彬为出
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认真地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
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1959年12月23~26日,惠民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镇召开。出席
会议代表325人, 政协惠民县第一届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
是: 回顾一年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动员全县人民以忘我的劳动精神,力争1 960
年更大更好地跃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王世祥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补选
崔光华为县长,王世祥等5人为副县长,补选杨公璐为人民法院院长。
1961年5月18~21日, 召开惠民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代
表275人,实到237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和《县人
委工作报告》 ;选举崔光华为县长,颜正非等5人为副县长,王廷兰等21人为县人委
委员; 选举蔡佃元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收到提案441份,会后分类交有关部门处
理。
1963年5月30~6月3日, 召开惠民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
315人,实到291人,县政协委员和县人委科局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县委副书记李
玉堂作的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县长崔光华作的《县人委两年来的工作和今后任务的
报告》 ;通过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选举崔光华为县长,满少卿等4人为副县长,王
廷兰等21人为县人委委员;选举蔡佃元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于华芳、高兰、郭宗
彬、满少卿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4年7月6~8日,召开惠民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应到代表315人,
实到264人, 县政协委员和县人委科局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委工
作报告》 ,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和确定了下半年的任务。会议收到提案611件,会后分
类交有关部门处理。
1964年12月25~27日, 召开惠民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3
15人, 实到233人,县政协委员和县人委各科局长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
了县长崔光华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冬春两季在全县进行一次社会主义
教育。在左倾错误影响下,当时还提出“以‘反右倾、反官僚主义’的精神完成今后
的工作任务”。会议收到提案178件,会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1965年5月28~31日, 召开惠民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代
表315人,实到249人。县政协委员、县人委各科局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委书
记韩星五作的形势报告和县长崔光华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补选曹维新、王锦堂、
李清溪为副县长。 会议收到提案175件,会后分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了写提案
的代表。
1966年3月11~15日, 召开惠民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代
表335人,实到292人。县政协委员和县人委科局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
县长满少卿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号召全县人民坚持“实干、苦干、巧干”,努
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号召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建成40万亩稳产高产农
田,彻底根治旱、涝、沙、碱四大害,改变惠民自然面貌。会议选举满少卿为县长,
曹维新等4人为副县长, 王廷兰等21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蒋振泉为县人民法
院院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惠民县没有召开人代会,县革命委员会笼统作为第七届县
政权机构沿称。
1978年11月11~15日, 召开惠民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6
49人, 实到613人。县直各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任务是:传达
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会议精神及中共山东省委提出的
“今年突破,三年翻身,八年大发展”的要求,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会议听取并审
议了县革委会主任吉登科作的《县革委工作报告》和副主任满少卿作的《关于工农业
生产规划报告》 ;选举满少卿为县革委会主任,郭玉华等7人为副主任,马克等60人
为委员;选举蔡佃元为县法院院长,朱长海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1981年1月8~13日, 召开惠民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县32.87万
名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380名代表出席大会, 县政协四届全体委员和县直各部、委、
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委副主任赵山水作的《县革委工作
报告》;审议了1979年、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
见的书面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选举胡广美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维新、李遵和、
韩庆云、赵学诚为副主任;选举赵山水为县长,王长梅、李正教、马克、刘传安、李
永光为副县长;选举蔡佃元为县法院院长,赵芳桐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1月4~8日,召开惠民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到会代表379人,
县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县直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
议了县长赵山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长梅作的《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
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财政局长张桂武作的《关于
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广美
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
树运动的决议〉的决议》;增选赵洪瑞为县九届人代会常委会副主任,张长风、李益
年为常务委员;冯俊岭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3年1月16~22日,召开惠民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到代表374
人, 实到310人,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和县直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
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赵山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长梅作的《关于
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
主任胡广美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作的
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作的《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
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维新作的《关于惠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会议选举于华春、冯俊岭、田次元、朱爱芹、李华英、
彭梅羹为出席省六届人代会代表。
1984年5月26~30日, 召开惠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代
表380人,实到364人,县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和县直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
会议。会议听取了副县长李正教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维新作
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赵维新、孙全祥分别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郭毓华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维新、韩庆云、
赵洪瑞为副主任;选举李正教为县长,周清利、马先乐、毛玉武、司金英(女)为副县
长。
1985年4月24~27日,召开惠民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到会代表325
人。县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直部、委、办、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周清利副县长受李正教县长委托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惠
民县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并
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有关报告。并对
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136件提案,会后分类整理,交
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