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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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惠民县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
在不具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条件的情况下,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
职权。
1950年2月5~9日,召开惠民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正式代表312人,
特邀列席代表65人。会议听取了县长李曙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惠民县委书
记杨辛作的《关于政府春季3个月工作任务建议的报告》 ;通过了《关于组织生产救
灾、文教、卫生委员会的决议》、《建议政府今后解决劳资关系的决议》;选出常务
委员会委员21人,杨辛当选为常委会主席,李曙光、董晴岚、刘清怀、俎先友当选为
副主席。
1950年6月1~2日,召开惠民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24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曙光作的《春季施政工作报告》和县委书记江波作的《关于夏季生
产工作建议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夏季生产工作建议的决议》、《夏防工作的决议》、
《社会卫生工作的决议》、《治黄工作的决议》、《救灾工作的决议》;选出了由21
人组成的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江波当选为常委会主席,李曙光、刘
清怀、吴俊卿当选为副主席。
1950年8月17~19日, 召开惠民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4
8人。 会议总结了夏季生产工作;作出《关于搞好秋季生产的决议》;号召各级干部
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树立民主思想,加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1950年11月30~12月2日, 召开惠民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出
席会议的代表233人。 会议总结了秋季生产工作,通过了关于结束土改、开展抗美援
朝保家卫国运动和整顿民兵、加强冬防等项决议;选出了由2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江波当选为常委会主席,李曙光、李春祥、俎先友、董晴岚、高佩斋当选为副主席。
1951年2月12~15日, 召开惠民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坚
决反对2月1日联合国在美国操纵下通过的在朝鲜问题上诬蔑中国为“侵略者”的决议,
坚决拥护周恩来外长2月2日针对联合国的错误决议发表的声明;会议要求深入发动各
界人民广泛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完成参军任务。
1951年3月28~30日, 召开惠民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到会代
表284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江波作的《关于抗美援朝与土改运动的工作报告》和邵
力加作的《关于春耕生产工作的建议》 报告;提出植棉25万亩和粮食比上一年增产7
41.5万公斤的生产任务;选出了由29人组成的常委会,江波当选为常委会主席,李曙
光、董晴岚、张柳芳、杨仁田当选为副主席。
1951年4月25~27日, 召开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坚决拥护
世界和平理事会9项决议, 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要求踊跃参加“五·一”国际
劳动节全国大游行,为争取抗美援朝的胜利而努力奋斗。
1951年12月16~21日,召开惠民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出席会
议的代表309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半年来施政工作报告》 ; 听取了县委
《关于今冬工作建议的报告》;通过了《冬季工作的决议》、《贯彻婚姻法的决议》、
《严惩贪污反对浪费的决议》、《惩处干部违法乱纪的决议》、《建立中苏友好协会
惠民县分会的决议》;选举李健民为县长,李春祥为副县长,董晴岚等29人为县政府
委员;选举邵力加为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李健民、董晴岚、王
光英、武凌云为副主席。
1952年7月5~7日, 召开惠民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新增
转业军人代表16名,工商界代表16名。邀请治黄代表45名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县
政府半年来施政工作报告》;通过了《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继续贯彻完成夏季生
产任务的决议》和《禁止妇女缠脚的决议》;处理了847件提案;补选了8名政府委员
和7名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与政府委员第一次联席会议推选邵力加为六
届二次常委会主席,李健民、董晴岚、王光英、武凌云为副主席。
1952年8月30~9月1日, 召开惠民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出席
会议的代表297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健民作的《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 , 通过了
《深入开展爱国增产竞赛、搞好秋季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的决议》。
1953年1月4~9日, 召开惠民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
代表365人,实到342人。会议听取了县长李健民作的《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和县委
书记邵力加作的《关于1953年工作建议的报告》;通过了《惠民县第七届第一次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 《关于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月的决议》和
《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决议》;选举邵力加为常务委员会主席,李健民等4人为副主席,
李占元等33人为常务委员;选举李健民为县长,郑玉坤为副县长,辛兰芬等25人为政
府委员。会议收到提案859份,经整理后交各区公所和县有关部门处理。
1953年4月12~13日, 在十四区姜家楼召开惠民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
次会议。会议正式代表365人,实到283人。另有八、十二、十三、十四区列席代表50
人,齐东、高青、阳信、无棣、沾化县来宾10人。会议议题是:大张旗鼓地处理十四
区西韩口村坏分子李佃荣伙同其外甥陷害军属、农民代表的严重事件;揭发批评县级
领导机关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部署春季生产;宣传贯彻新婚姻法。
1953年12月20~22日,召开惠民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应到代
表365人,实到代表301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李占元作的《关于宣传贯彻党在过
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和县委副书记李健民作的《关于冬季生产救灾、互助
合作、粮食统购统销三位一体为中心的工作报告》,并对这两个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