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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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 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
张。1938年11月,惠城富商高汇川变卖家产,捐助鲁北抗日游击队。翌年又组建惠阳
支队,宣布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抗战到底。
1945年惠民解放后,中共惠民县委、惠民市委广泛宣传和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1947年3月,惠城工商业者涌跃捐献
北海币757.22万元,支持解放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委进一步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1953年建立中
共惠民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积极向各界人士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团
结广大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宗教人士和民主人士,共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
义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机构被撤销,统战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民主党派
和各界民主人士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迫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惠民县委认真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充分发挥人民政
协、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作用。全面地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党外人士参政议政1950~1953年, 惠民县共召开过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次
都有党外开明绅士、工商、文教、宗教各界及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先后有董晴岚、高
培斋等10名党外人士担任常务副主席。在全县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生产救灾等
工作中,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做出不少重要决定,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1954~198
5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后有14名党外人士担任过常务副主席。党外知名人士
董晴岚从1955年10月到1966年6月一直任县政府副县长。 1959~1985年的一至五届县
政协委员会, 每届有2至3名少数民族委员。一至三届,回族委员刘济安任副主席。四
至五届, 回族委员左经富任常委会委员。各届均有一宗教界人士任常委会委员。1956
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重视培养选拔非党干部的指示,县政府48名科局级干部中,安排非
党干部10名,占干部总数的20%。1985年,县科局级干部中,非党干部13名。
甄别错划右派1978~1982年,惠民县委落实中共中央(1978) 55号文件,对被错划
为右派分子的107人和因受右派问题影响被错误处理的10人,经甄别全部予以改正,政
治上恢复了名誉,生活上、工作上做了妥善安排。其中有11人恢复了党籍,7人撤销开
除团籍处分,32人重新安排工作,23人调整提高了工资,年老体弱的办理退休手续,已故
的补发家属抚恤费,给43名家属、子女户口办理了“农转非”,并为其中12人安排了
工作。
落实投诚起义人员政策惠民县共有国民党起义、设诚人员46人。1980年, 通过复
议, 落实政策,摘掉了7人的反革命、地主、富农、右派分子“帽子”。对因历史问题
被判刑的5人、 劳动教养的1人和定为严重政治错误的1人做了纠正。对被开除中共党
籍的1人,恢复了党籍。给46人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和在祖国
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精神,县委组织对去台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台属政策。经
调查,全县去台人员269人,在大陆亲属237户1185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中14人在
“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批斗及房产等问题,全部按有关政策进行妥善处理。落实
政策的同时,扩大了对台方面的联络,去台人员322人中有252人与家乡亲属通信、通
汇。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1980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关于
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的请示报告》精神,建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在区
别范围的36名工商业者中的31人区别恢复为劳动者身份。其中7人恢复干部身份,5人
得到生活补助和公费医疗。
落实非党知识分子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并
特别重视非党知识分子工作,改善其工作条件,提高其政治、生活待遇。全县非党知
识分子有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3名,县人大副主任1名,副县长1名,县政协副
主席3名,政协常委19名。
落实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认真组织落实少
数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政策问题11项。1983年政府拨款修复了姜家天主教堂。1985年,
全县恢复教会活动点12处。全县有华侨亲属12户,港澳同胞亲属7户。其中有2人需按
有关政策落实的问题均得到落实,6人档案中的不实之词得到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