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使用货币,已有近四千年的历史。清朝多用硬币,民国时期以纸币为主,兼
有少量硬辅币流通于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日伪政府滥发纸币,金融市场
相当混乱。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抑物价,稳定金融市场。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立后又进行了币制改革。人民币成了中国统一的稳定的流通货币。
银币清代币制实行银、钱平行本位,大数用银,小数用钱。惠民县流通的有元宝,
锞子和碎银及银元。清末官府课税,市场贸易,统以京钱为单位。为运解方便,税收
俱以钱易银。银币历为国币,沿袭已久。清末民初,受外汇影响,亦称洋元。官署征
解上报,预算编造书册等,亦以洋称。银元在惠民县市面上流通使用的先后有“鹰币”、
“德币”、“龙币”、“大清银币”、袁世凯头像银币、孙中山头像银币。1 933年4
月国民党政府废止使用银两,一律使用银元。1935年又禁止银元流通。
铜币盛行于明清,沿用至民国初。园形方孔,俗称“制钱”。清末改变传统式样,
铸制中间无孔铜板,称铜子或铜元,有大有小,分当十文、二十文、四十文三种。制
钱、铜元在惠民县并行。由于无孔铜元大量流倾市场,方孔制钱退出流通市场。辛亥
革命后,北洋军阀及各地势力集团,都铸造铜元作为开支来源,铜元充斥市场,质量
越来越劣,亦逐步退出市场。
纸币民国初期国家印发钞票,充当流通手段。1932年,县内流通的货币有“中央
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钞,当地各大商号也发行过在一定范
围内流通的银券、纸币之类。1935年三行钞票为法定币后,代替了金属币的流通。
抗日战争时期,形势多变,货币流通相当复杂。当时县境内流行于市的有国民党
政府留下的法币,日伪政权的准备币,国民党鲁北行署发行的“鲁北行署券”,国民
党山东省第五专区发行的“第五专区流通券”,造成物价飞涨,币值暴跌。
边区民主政府,为发展经济,平抑物价,壮大抗日力量,在边区内发行“北海币”,
并逐步向游击区和敌占区渗透,以抵制杂钞。
1945年,惠民解放。1948年5月人民政府命令准备币、法币、杂钞全部停止流通,
北海币成为统一货币。
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渤海区分行在惠民县设第四支行,通行货币为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币为全国统一货币。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
实行币值改革,发行新人民币。旧人民1万元兑换新人民币1元收回。交纳各项税款和
办理各项支出,统以新人民币计算。新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
辅币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六种,共十一种面额。后1元券与5元券改版增
至13个种类。 1955年6月底旧人民币收兑完毕,皆用新人民币。1963年12月,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收回人民币中苏联印制版的3元、5元、10元三种券。
1956年货币控制不严,部分农业社印发了临时代用现金的票券,用支付方式发给
社员, 社员可持票到农业社购买东西。1963年12月1日起,银行对该类券票只收进不
付出,次年4月15日改为公开收兑,停止流通。
195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分、2分、5分三种金属辅币(即硬币),与同
面额纸币同时在市场流通。1980年4月,发行1角、2角、5角镍质辅币,与同面额纸币
同时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节 货币
我国使用货币,已有近四千年的历史。清朝多用硬币,民国时期以纸币为主,兼
有少量硬辅币流通于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日伪政府滥发纸币,金融市场
相当混乱。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抑物价,稳定金融市场。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立后又进行了币制改革。人民币成了中国统一的稳定的流通货币。
银币清代币制实行银、钱平行本位,大数用银,小数用钱。惠民县流通的有元宝,
锞子和碎银及银元。清末官府课税,市场贸易,统以京钱为单位。为运解方便,税收
俱以钱易银。银币历为国币,沿袭已久。清末民初,受外汇影响,亦称洋元。官署征
解上报,预算编造书册等,亦以洋称。银元在惠民县市面上流通使用的先后有“鹰币”、
“德币”、“龙币”、“大清银币”、袁世凯头像银币、孙中山头像银币。1 933年4
月国民党政府废止使用银两,一律使用银元。1935年又禁止银元流通。
铜币盛行于明清,沿用至民国初。园形方孔,俗称“制钱”。清末改变传统式样,
铸制中间无孔铜板,称铜子或铜元,有大有小,分当十文、二十文、四十文三种。制
钱、铜元在惠民县并行。由于无孔铜元大量流倾市场,方孔制钱退出流通市场。辛亥
革命后,北洋军阀及各地势力集团,都铸造铜元作为开支来源,铜元充斥市场,质量
越来越劣,亦逐步退出市场。
纸币民国初期国家印发钞票,充当流通手段。1932年,县内流通的货币有“中央
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钞,当地各大商号也发行过在一定范
围内流通的银券、纸币之类。1935年三行钞票为法定币后,代替了金属币的流通。
抗日战争时期,形势多变,货币流通相当复杂。当时县境内流行于市的有国民党
政府留下的法币,日伪政权的准备币,国民党鲁北行署发行的“鲁北行署券”,国民
党山东省第五专区发行的“第五专区流通券”,造成物价飞涨,币值暴跌。
边区民主政府,为发展经济,平抑物价,壮大抗日力量,在边区内发行“北海币”,
并逐步向游击区和敌占区渗透,以抵制杂钞。
1945年,惠民解放。1948年5月人民政府命令准备币、法币、杂钞全部停止流通,
北海币成为统一货币。
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渤海区分行在惠民县设第四支行,通行货币为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币为全国统一货币。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
实行币值改革,发行新人民币。旧人民1万元兑换新人民币1元收回。交纳各项税款和
办理各项支出,统以新人民币计算。新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
辅币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六种,共十一种面额。后1元券与5元券改版增
至13个种类。 1955年6月底旧人民币收兑完毕,皆用新人民币。1963年12月,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收回人民币中苏联印制版的3元、5元、10元三种券。
1956年货币控制不严,部分农业社印发了临时代用现金的票券,用支付方式发给
社员, 社员可持票到农业社购买东西。1963年12月1日起,银行对该类券票只收进不
付出,次年4月15日改为公开收兑,停止流通。
195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分、2分、5分三种金属辅币(即硬币),与同
面额纸币同时在市场流通。1980年4月,发行1角、2角、5角镍质辅币,与同面额纸币
同时在市场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