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进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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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县内进口商品是通过各商埠的外籍商人供货,如火柴、
煤油等。1919年,惠民城内设立泰祥公司,经营英美烟草公司的卷烟和亚细亚牌煤油
等商品。 1933年,惠民县进口磁器17.28万件,布匹36.79万丈,茶叶2898斤,海菜6
67斤,食糖6.90万斤,杂货1.48万件,食盐12万斤,面粉1.23万斤,化妆品7784件,
颜料1915筒,卷烟696箱,煤油2.8万桶,纸张1.08万令,总计金额91.2万元。
1934年,惠民县引进种植黄烟,由英美烟草公司供应烟种,名为“维奇尼亚”烟
种,所产烟叶由英美烟草公司专购。
1935年,惠民县开始引进美国棉种,当年种植73797亩,产皮棉19450担。
1937年,日军侵占惠城,大量日货充斥市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代之而来
的多是美国货,如煤油、卷烟、布匹等。
1947年,渤海军区为加强当地军事力量和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进口了煤油、
柴油、机油、汽油、矾碱、西药、印刷器材、钞票纸、油墨、交通器材、军需工业品
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惠民县的进口商品均由上级下拨到县商业、供销、物资、
外贸等部门销售。1973~1985年,全县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小轿车21辆,摩托车10辆,
木材700立方米, 化肥5038吨,各种家用电器1861件,手表7869只,布2212米,钢材
2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