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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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业务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惠民已办理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瞽者文
件、商务传单、货样、挂号邮件、快递邮件、保险箱匣、包裹函件等业务。1921年开
办了国际信函及国内航空信函业务。1945年,渤海区邮政管理局接管了日伪邮政局,
并开办了各项邮政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相继开办了特种
挂号信函、有声信函、回执等业务,并实行邮资总付制度。1949年,函件业务总量为
56810件, 包裹业务总量为1520件。1985年,函件业务总量为875321件,包裹业务总
量为33301件。36年来分别平均年增长7.8%和8.9%。
代理业务
汇兑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境内开始办理汇寄银钞业务,分为普通、高额、电
汇、定额、小额五种汇票。汇兑周转额为五百块银元。用户汇款时由邮局开发汇票交
汇款人,由汇款人将汇票寄往收款人,收款人凭汇票领款。1949年后,邮政汇兑主要
以个人汇款为主,并兼办银行汇兑业务。1950年开办全国电汇业务。起初,汇兑最高
额为300元,1959年放宽到1000元,1962年又恢复到300元。1980年改为无限额汇兑。
1982年又规定限额5000元。 1949年办理汇票1415张,1985年办理22366张,年平均增
长8%。
1919年县内曾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28年,办理代收包裹税业务,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立后两项业务均废。
机要通信1945年,渤海区邮政管理分局设立交通科,负责机要业务。1951年并归
于军邮。1953年机要通信业务划归地方,设专门机要通信机构办理。1956年,县邮电
局接办机要通信业务。1970年归县委直辖。1972年复归邮电局。
1957年,办理机要总业务量7654件。1985年为782件,业务量下降9.79倍。
报刊发行1949年,渤海邮政管理分局撤销,组建县二等邮局,设发行科,专司报
刊发行业务。 当年发行报纸44.8万份,杂志0.6万份。报刊销售采取邮递员对外
零售的方法,遇有重要新闻向各单位予订,再向出版社要求发行。1953年实行计划发
行,按季订阅制度。1958年采取报刊发行员制度,全县各机关、企业单位及各公社都
配备1名报刊发行员。1978年推行义务发行员(站) 制度,全县城乡签订发行员合同13
00余件。1985年发行报纸821.8万多份,杂志76万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