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运输管理 资料库:惠民县情资料库 章节:惠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section/1/article/1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2/section/1/article/1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县内无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事宜均由货主与车主当面商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交通事业逐步发展,运输管理随之完善。1954年,县内 畜力车实行挂牌管理。 1956年8月,县运输管理站成立,县内运输实行统一化管理, 即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度。拖拉机、畜力车等新增车辆参加营业性运输,需 由本单位申请,人民公社批准,运管站颁发副业运输证。托运单位的货物由运输管理 部门统一安排, 统一结算,按运费的3%提取管理费及其它税款。1963年,在城郊区 和清河镇建立运输管理分站。1976年,各公社均设运输管理分站。1982年,运输管理 本着减少空驶,节约能源的原则,采取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方法,实行统一货源、统 一价格、综合平衡的政策。计划外物资允许运输单位与托运方直接挂钩,搞合同运输。 国营、集体和私人新增车辆参加经营性运输,需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运输管理部 门签署意见,再到工商管理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运输管理部门根据托运单办 理结算并向承运方征收税款和管理费。1985年,实行谁受托谁承运的办法,提倡货主 择优托运。运输管理部门按车辆吨位向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国营、集体企业征收营业税, 向个体运输户征收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