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境内没有专门管理工业的机构。手工业者均依附于自发的行业组织。
惠民解放后, 市、县政府均设实业科,加强对手工业的组织领导。1949年6月,
县政府设立工商科, 为县第一个工商管理机构。 1952年8月,县供销生产合作社
设生产科,专管全县的手工业生产。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手工业厂、社不断扩大。为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组织领
导,1955年8月,组建惠民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手联社) 。 1956年,
县委设工业部。县人委设手工业管理局(简称手管局) ,与手联社合署办公。1957年4
月,随着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将原手管
局与县人委工业科合并,成立惠民县工业局,与手联社合署办公。 195 8年12月,
惠民与滨县合并,撤销原工业局、手联社建制,组建惠民县工业交通部,实施对工业、
交通的领导。 1959年7月,撤销惠民县工业交通部,恢复工业局、手管局建制。
1960年10月, 撤销手工业管理局,人员并入惠民县工业局。 1 961年4月,惠
民、 滨县分置。为加强对手工业的领导和管理,将原手管局人员从县工业局分出,6
月成立了惠民县人民公社工业局,负责管理县属集体企业和社队企业。同时恢复了手
联社组织。 1962年6月,撤销公社工业局,恢复手管局,与工业局、手联社合署
办公。 1970年4月,手管局、工业局合并,成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与手
联社合署办公。1972年4月,手管局与工业局分设。 1975年9月,工业局与手管局
合并为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1976年5月8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对社队企业领导
的指示,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公社工业局。1976年12月,为更好地发展县属集体工
业,又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二轻工业局,与公社工业局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同时,
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惠民县工业交通办公室,负责对工业、电业、交通、邮电事业的管
理。 1977年4月,根据惠民地委指示,撤销公社工业局,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
社队企业管理局,与二轻局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1981年,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更
名为惠民县工业局。惠民县革命委员会二轻局、惠民县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
改称为惠民县二轻局、 惠民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2年8月,惠民县工业交通办公室
更名为惠民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5月,二轻局与社队企业局分设办公。同时,
将惠民县工业局改为惠民县工业公司。 1984年6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多种经
营办公室并入社队企业管理局,更名为惠民县乡镇企业局。负责乡镇、村办企业和个
体、联办企业的管理工作。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解放前,境内没有专门管理工业的机构。手工业者均依附于自发的行业组织。
惠民解放后, 市、县政府均设实业科,加强对手工业的组织领导。1949年6月,
县政府设立工商科, 为县第一个工商管理机构。 1952年8月,县供销生产合作社
设生产科,专管全县的手工业生产。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手工业厂、社不断扩大。为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组织领
导,1955年8月,组建惠民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手联社) 。 1956年,
县委设工业部。县人委设手工业管理局(简称手管局) ,与手联社合署办公。1957年4
月,随着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将原手管
局与县人委工业科合并,成立惠民县工业局,与手联社合署办公。 195 8年12月,
惠民与滨县合并,撤销原工业局、手联社建制,组建惠民县工业交通部,实施对工业、
交通的领导。 1959年7月,撤销惠民县工业交通部,恢复工业局、手管局建制。
1960年10月, 撤销手工业管理局,人员并入惠民县工业局。 1 961年4月,惠
民、 滨县分置。为加强对手工业的领导和管理,将原手管局人员从县工业局分出,6
月成立了惠民县人民公社工业局,负责管理县属集体企业和社队企业。同时恢复了手
联社组织。 1962年6月,撤销公社工业局,恢复手管局,与工业局、手联社合署
办公。 1970年4月,手管局、工业局合并,成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与手
联社合署办公。1972年4月,手管局与工业局分设。 1975年9月,工业局与手管局
合并为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1976年5月8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对社队企业领导
的指示,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公社工业局。1976年12月,为更好地发展县属集体工
业,又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二轻工业局,与公社工业局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同时,
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惠民县工业交通办公室,负责对工业、电业、交通、邮电事业的管
理。 1977年4月,根据惠民地委指示,撤销公社工业局,建立惠民县革命委员会
社队企业管理局,与二轻局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1981年,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更
名为惠民县工业局。惠民县革命委员会二轻局、惠民县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
改称为惠民县二轻局、 惠民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2年8月,惠民县工业交通办公室
更名为惠民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5月,二轻局与社队企业局分设办公。同时,
将惠民县工业局改为惠民县工业公司。 1984年6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多种经
营办公室并入社队企业管理局,更名为惠民县乡镇企业局。负责乡镇、村办企业和个
体、联办企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