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私营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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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私营手工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宋代就有陶工烧制砖瓦。清代中后期一
些较大的私营手工业作坊、场、相继出现。1915年,邑绅高绍廉开办贫民工场。经营
木工、编织、轧花、印染四种行业,从业120余人。两年后,县城内鼓楼街的翻砂厂
、大寺前的宏文毛笔厂、玉皇庙街的织布厂、塘坊街的轧花厂、西关街的造纸厂、商
场街的印刷局相继开办。1934年,邑内有泥水业2360家,从业者7146人;木作业100
5家,计3295人;砖瓦窑120处,工匠490人;盆窑6家,陶工30人;石匠户(修碑者)2
5家,工匠50人;打磨者120人;铁匠户(俗称铁匠)116家,248人;银匠(制作首饰与
银器)29家,工匠63人;皮革业(制作车马挽具为主)78家,工匠234人;地四厂炎刂场
5家,从业63人;纸坊21家,工匠97人;绳经业93家,从业297人;编织业(柳、草编
)100余家,工匠240人;纺织系家庭手工业,凡10岁以上60岁以下妇女皆能;印染业
(染布店)16家,968人;裁缝业23家,115人;鞋业铺130家,工匠490人;皮袄制作业
25家,工匠112人。
惠民解放前,私营手工业的特点是个体、分散、小型,生产方式因循守旧,发展
缓慢。解放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私营手工业得以健康发展。
1946年,县人民政府发放工业贷款达33万元(北海币)。《渤海区惠民县1947年手工业
统计》记载:1947年惠民县有铁工厂251户、制帽厂15户、轧花厂376户,编筐者226
8人。这些工厂多为手工作坊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县私营工业有了新的发展。至1953年,个体手工业就
有3835户,从业者达6937人。其中专事手工业者2271户,4349人;农兼手工业1564户
,2588人。其行业主要有酿酒、造纸、纺织、印染、面粉、铁业、木业、窑业、缝纫
、编织、农机修配、酱菜、鞋业、皮革、建筑等17种。
1953~1956年,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手
工业走上集体化道路。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手工业一直被做为“
资本主义尾巴”受到批判,大部分个体手工业者弃工务农或改行做其他工作。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个体手工业、
私营工业获得新的生机。 1981年发展到2999户,3819人;1984年6545户,11199人;
1985年6326户, 10608人。他们有的办起皮革厂、地毯厂、窑厂,还有的组建汽车运
输队和工程建筑队。固定资产有的高达几十万元、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