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认真抓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机制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和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全市应签订集体合同单位93个,实际签订91个,占全市应签单位的98%。市总工会在抓好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还特别注重抓好合同条款的落实和续签工作,注重抓好合同签订后的中期管理。通过加强服务,具体指导基层单位集体合同的履行,针对出现的各种棘手问题,及时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办法,排忧解难,使企业与职工都满意。1998年市总工会共监督检査36个单位(次),基层自査860余次。通过层层检查,促使企业方千方百计保证兑现合同条款,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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