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社会秩序良好的安全文明乡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8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8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社会秩序良好的安全文明乡
乡党委、政府对维护社会秩序工作十分重视,由一名副书记靠上抓政法工作,并不断加强派出所的工作。1998年,辖区内共破获刑事案件54起,其中一般案件3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1人,劳动教养3人,打击了犯罪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派出所共有干警20人,其中专职联防队员10人,并有110机动车1辆,偏三摩托车2辆。三个管区都成立了专职联防组,在处于边远结合部的重点村设有长久性治安检査站,形成了以乡、管区和村三级沟通的治安联防网络。年内,乡直各单位既未发生刑事案件,也没有内部人员违法犯罪,全乡70名重点管理人口改造效果良好,58名暂住人口无违法犯罪现象。被地委、行署授予“安全文明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