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以村计提”减负10万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8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8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以村计提”减负10万


    单寺乡“三提五统”征收工作以前都是执行“以乡计提”的办法进行征收。但近几年由于村与村之间的收人差距逐渐拉大,以乡为单位计提农民负担的弊端愈加明显。往年,乡北部部分贫困村的农民实际负担高达10%左右,远远超过了5%的限额,而收入高的村反而仅占2%,出现了“穷帮富”的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为解决农民负担重这种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单寺乡党委、政府立足实际,在1998年征收中大胆实行“以村计提”农民负担的办法。提留征收由乡农经站统一管理,直接算到户和农民群众签订合同,并在收取中使用统一票据,所收款全部上缴农经站代管,杜绝了管区、村层层加码和截留款项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免除了全乡958名70岁以上老人的全部负担。这样,全乡收人最高的小赵村人均征收125元,占全村人均收人的3%,全乡收入最低的薛家村人均征收46元,占全村人均收入的4.6%。1998年实行以村均纯收人为依据计提的办法,全乡减轻负担10万元,人均减负5元,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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