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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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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人员佩戴“文化稽察”胸章,对各类文化业户除进行曰常管理外,还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公安、工商、广播等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对整个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査。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共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60余次,举办各种培训班5次。査处无证、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业户28家,收缴违法VCD100余盘、录像带120盘,电路板3块,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250台,取缔电脑游戏机60台,同时对全市所有放像点进行了停业整顿。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条例,使经营业户逐步走上文明经营的轨道,从而净化了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人员积极贯彻执行《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到1998年12月已发展各类文化经营业户390家,其中音像制品零售30家,音像制品出租46家,录像放映11家,歌舞厅38家,卡拉OK129家,电子游戏73家,保龄球2家,游乐场3家(不包括地区管理的部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各级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1998年8月在地区文化局组织的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知识竞赛中,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获二等奖,并有1名同志参加了全省的竞赛。由于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比较规范,省有线电视台对音像制品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从而有利地促进了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