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列市委序列。现有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下设“滨州市台湾同胞接待站”,工作人员由台办现有人员兼任。
1998年,滨州市委台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台办的业务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江泽民总书记“八项主张”,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滨州市实际,以对台经济和交往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大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祖国统一做贡献,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
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突出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渠道,把争取台湾民心贯穿到各项对台工作中,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广交深交朋友,最大限度地密切两岸关系,最大范围地团结台湾各界、各阶层民众,使广大台胞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民族意识和情感,吸引更多的台胞投身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实际行动中去,争取了一批拥护“一国两制”的朋友,为祖国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政治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强化对台经济工作。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先后参加了潍坊“第五届鲁台经贸洽谈会”、“阳信梨花节”、“98青岛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向台、外商推出滨州市招商引资项目14个,发放各类招商宣传资料600余份,接触台、外商20余人次。在招商工作中,坚持“抢抓机遇、广交朋友、争取客户、注重实效”的原则,掌握了一批台、外商名单及经营行业、投资意向、资金信誉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努力办好现有台资企业,发挥“以台引台”的样板示范作用,对现有台资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査,宣传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维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1998年,市台办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工商、税务、城建、公安等部门,为企业解决厂房建设、道路交通、招工培训及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难点问题10余件,处理企业纠纷2起,稳定了台商情绪,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1998年全市台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51万元,利税304万元,出口创汇9万元。
努力扩大滨台交往交流,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从健全组织网络,完善接待规程入手,以岛内二、三代台胞、各界人士为重点,强化联谊交友意识,主动提供服务,提高接待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接待工作网络,及时掌握信息,坚持一人一报,一事一报。1998年全市接待台胞13人次,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15人次,走访慰问定居台胞、台属16户。对4名因私赴台人员进行了行前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对台胞的面对面宣传,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台胞不同心态,用台胞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语言,正面宣传我对台方针政策,适时有理有据地揭露和批判台湾当局与“台独”分子的分裂行径。抓好涉台教育阵地建设,开展一系列涉台教育活动。利用各级党校阵地开设不同形式的涉台教育课;在香港回归一周年之机,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庆香港回归,盼祖国统一”读书演讲比赛,并选出3名选手参加地区读书演讲决赛,取得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的成绩,使广大青少年受到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加深了对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理解,坚定了祖国统一的信心,增强了为祖国强盛刻苦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两刊’’(《台湾工作通讯》、《山东涉台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挂图和《中国台湾问题》干部读本开展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涉台教育活动。加强台情调研和涉台信息工作,上报台情调研专报、各类涉台信息18篇,被《山东涉台工作》采用5篇,《滨台工作》采用6篇,《滨州日报》采用3篇。1998年被省委台办评为“涉台宣传先进单位”。
加强做好台属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台属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台属的政治素质,主动做好台湾亲人的争取和转化工作。二是发动台属积极发展经济,扶持台属兴办企业勤劳致富。继续深入开展“台属小康工程”,加快台属奔小康步伐。为促进台属经济发展,发挥示范乡镇、示范户的典型带动作用,1998年4月9日在滨城镇召开“全市台属个体私营经济现场座谈会”,台属企业、个体工商专业户代表交流了依靠党的富民政策,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市委副书记刘相庆、副市长赵振祥及地委台办领导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发展台属经济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加大对特困台属户的帮扶力度,开展重点帮扶活动。市台办确定滨城镇西关村贫困台属李印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帮扶资金1000元及有关书籍资料,扶持其发展淡水养殖业,并派人定期上门指导服务。各乡镇办分别确定1一2户贫困台属户进行重点帮扶。1998年协调有关部门为台属提供低息贷款30万元,安排台属在镇属企业就业30余人,解决了台属发展经济资金不足和部分台属就业难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台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全市90%以上的台属已达到和超过小康水平。
概况
中共滨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列市委序列。现有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下设“滨州市台湾同胞接待站”,工作人员由台办现有人员兼任。
1998年,滨州市委台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台办的业务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江泽民总书记“八项主张”,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滨州市实际,以对台经济和交往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大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祖国统一做贡献,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
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突出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渠道,把争取台湾民心贯穿到各项对台工作中,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广交深交朋友,最大限度地密切两岸关系,最大范围地团结台湾各界、各阶层民众,使广大台胞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民族意识和情感,吸引更多的台胞投身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实际行动中去,争取了一批拥护“一国两制”的朋友,为祖国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政治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强化对台经济工作。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先后参加了潍坊“第五届鲁台经贸洽谈会”、“阳信梨花节”、“98青岛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向台、外商推出滨州市招商引资项目14个,发放各类招商宣传资料600余份,接触台、外商20余人次。在招商工作中,坚持“抢抓机遇、广交朋友、争取客户、注重实效”的原则,掌握了一批台、外商名单及经营行业、投资意向、资金信誉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努力办好现有台资企业,发挥“以台引台”的样板示范作用,对现有台资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査,宣传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维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1998年,市台办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工商、税务、城建、公安等部门,为企业解决厂房建设、道路交通、招工培训及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难点问题10余件,处理企业纠纷2起,稳定了台商情绪,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1998年全市台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51万元,利税304万元,出口创汇9万元。
努力扩大滨台交往交流,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从健全组织网络,完善接待规程入手,以岛内二、三代台胞、各界人士为重点,强化联谊交友意识,主动提供服务,提高接待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接待工作网络,及时掌握信息,坚持一人一报,一事一报。1998年全市接待台胞13人次,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15人次,走访慰问定居台胞、台属16户。对4名因私赴台人员进行了行前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对台胞的面对面宣传,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台胞不同心态,用台胞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语言,正面宣传我对台方针政策,适时有理有据地揭露和批判台湾当局与“台独”分子的分裂行径。抓好涉台教育阵地建设,开展一系列涉台教育活动。利用各级党校阵地开设不同形式的涉台教育课;在香港回归一周年之机,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庆香港回归,盼祖国统一”读书演讲比赛,并选出3名选手参加地区读书演讲决赛,取得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的成绩,使广大青少年受到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加深了对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理解,坚定了祖国统一的信心,增强了为祖国强盛刻苦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两刊’’(《台湾工作通讯》、《山东涉台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挂图和《中国台湾问题》干部读本开展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涉台教育活动。加强台情调研和涉台信息工作,上报台情调研专报、各类涉台信息18篇,被《山东涉台工作》采用5篇,《滨台工作》采用6篇,《滨州日报》采用3篇。1998年被省委台办评为“涉台宣传先进单位”。
加强做好台属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台属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台属的政治素质,主动做好台湾亲人的争取和转化工作。二是发动台属积极发展经济,扶持台属兴办企业勤劳致富。继续深入开展“台属小康工程”,加快台属奔小康步伐。为促进台属经济发展,发挥示范乡镇、示范户的典型带动作用,1998年4月9日在滨城镇召开“全市台属个体私营经济现场座谈会”,台属企业、个体工商专业户代表交流了依靠党的富民政策,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市委副书记刘相庆、副市长赵振祥及地委台办领导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发展台属经济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加大对特困台属户的帮扶力度,开展重点帮扶活动。市台办确定滨城镇西关村贫困台属李印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帮扶资金1000元及有关书籍资料,扶持其发展淡水养殖业,并派人定期上门指导服务。各乡镇办分别确定1一2户贫困台属户进行重点帮扶。1998年协调有关部门为台属提供低息贷款30万元,安排台属在镇属企业就业30余人,解决了台属发展经济资金不足和部分台属就业难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台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全市90%以上的台属已达到和超过小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