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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四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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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四制”改革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府与教委在学校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启动学校内部活力,完善多劳多得、质优酬高的分配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教职工队伍的精干、髙效和优化组合,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用人机制,1998年9月,学校制订了《滨州三中“四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在第四届教代会上讨论通过,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学校内部结构工资制”。在教职工聘任中,特别明确了中层职能科室、级部与教职工的双向选择,并对落聘人员提出了分流安置与解聘的3项8条处理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实施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岗位目标责任制与校内结构工资制主要体现绩效挂钩的原则,达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工作规范,对教师、职员、班主任分别进行具体的督査、考核与评估,切实做到人人抓落实,事事有检查,岗岗都考核,使全校每个岗位都能创造性地满负荷运行。结构工资有固定工资与工作量工资两部分组成,特别是加大工作量工资的比重,在照顾老教师的原则上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拉大奖励工资的差距,体现质优酬高与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四制”改革的全面实行,提高了校长治校、教职工全面育人的积极性,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学校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 (舒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