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彭李信用社连续三年获省级“青年文明号”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51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51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彭李信用社连续三年获省级“青年文明号”


    自1995年以来,彭李信用社在市联社党组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结合金融行业特点,带领团员青年开展了以职业道德、廉政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整体工作思路,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积极开展“三讲”教育活动,确立了“存款立社、扩大势力、支持经济、振兴事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加强网点建设,强化窗口服务,改进服务手段,推行文明用语,实施形象吸储等系列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1998年被地区人行确定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成为全区金融系统示范窗口单位之一,连续三年被团省委、省人行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赵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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