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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领到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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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职工领到基本生活费
随着经济发展和经营结构的调整,商业企业有500名职工下岗,总公司制定了对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及再就业工作的计划方案,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7个,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填写《申请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对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明确企业不发基本生活费,不代缴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发给《待岗证》,凭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总公司搞好内部岗位挖潜,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做好下岗人员安置,1998年12月,有490人办理《待岗证》,370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时领到每月136元的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