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队伍人事改革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4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4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队伍人事改革
自1998年3月起,在大队内部实行中层干部由原来的任命制改为聘任制,通过民主评议,与合格者签订聘任合同,任期一年,连聘连任。在任期内,定期考核,年终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一律解聘。同时各中层负责人有权对所属队员优化组合,优胜劣汰,未被组合上的,待岗3个月,只发生活费150元/月,待岗期满,态度好,表决心可试岗1个月,发工资300元,表现好可重新上岗,否则长期待岗或调出城管队伍。通过改革,打破了干部终身制,队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不干一个样,“铁饭碗、大锅饭”的老局面,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工作上水平。1998年5月4日,大队还设立“监察科”,负责对各中队、科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査、考核,以确保大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