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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孟良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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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孟良交通肇事逃逸案
1998年7月21日,滨州市122报警服务中心破获了一起重大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郭孟良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0日22时20分左右,在黄河六路地毯纱厂门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死3伤。当时市东办事处屈家村刘良军驾驶鲁M16956号两轮摩托车载着妻子曲云和9岁、1岁的女儿由东向西行驶,与对面驶来的一农用车相撞,曲云死亡,刘良军和他的两个女儿伤势严重,农用车驾驶员下车察看后,趁着夜幕,驾车向东逃走。22时28分接到报警,22时33分122民警就赶到现场,仅3分钟就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122民警在现场勘查、访问见证人的同时,沿肇事车逃逸方向迅速追击,并向指挥中心汇报案情,各派出所上路设卡堵截,未果。根据现场知情人提供的情况,肇事车是一辆蓝色131型农用车,车号可能为:鲁M—12524、鲁M—11524。 7月21日早晨7时,122报警中心主任赵永民召集侦缉分队的4名民警讨论案情,制定了周密的追捕方案,要求大家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副主任兼侦缉分队队长刘建亭带领民警对肇事现场重新进行了详细勘査,又到市车管所调阅了车管档案,确认鲁M—12524车嫌疑最大,车主是滨州市梁才乡官庄村袁传光,但在调阅梁才派出所人口档案时,却查无此人。民警又兵分二路,一路去梁才乡官庄村,结果查明掌管村公章的会计根本不认识袁传光其人,是在酒席上稀里糊涂的在空白纸上盖了公章。另一路按身份证住址调查的民警,在滨州市黄河四路536号也没査到袁传光此人,但查到一个叫袁传明的人。经进一步核查,袁传光、袁传明是兄弟俩,老家是博兴纯化袁家村,袁传光的妻子郭素香在滨城毛巾厂上班,岳父是梁才税务所干部。民警先后赶往滨城、梁才、博兴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明农用车为袁传光所有,农用车一直由其妻兄郭孟良驾驶,郭孟良有重大肇事嫌疑。晚10时,民警直扑梁才乡滩郭村郭孟良住处,郭不在,民警又驾车赶到梁才税务所,正在父母家中和亲朋好友商议对策的郭孟良再次逃走。在民警强大的攻势下,最后郭孟良被亲友叫了回来,并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122民警的全力侦破,仅一天就宣告破获。 (王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