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律师事务所为84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08件,办理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67件,办理仲裁等非诉讼案件557件,代书及解答法律咨询1085件,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37.8%。律师事务所在内部进行了改革,在国资所的基础上,实行1所(律师事务所)2部(律师业务一部、律师业务二部),聘任社会律师专业人才5人。
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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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律师事务所为84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08件,办理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67件,办理仲裁等非诉讼案件557件,代书及解答法律咨询1085件,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37.8%。律师事务所在内部进行了改革,在国资所的基础上,实行1所(律师事务所)2部(律师业务一部、律师业务二部),聘任社会律师专业人才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