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滨州市司法局共有干警46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律师)14人,待分流人员3人,行政单列5人。机关设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政工科、法制研究室、办公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1998年,全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服务大局,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任务目标考核中获第二名。办公室、法制研究室被上级记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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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滨州市司法局共有干警46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律师)14人,待分流人员3人,行政单列5人。机关设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政工科、法制研究室、办公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1998年,全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服务大局,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任务目标考核中获第二名。办公室、法制研究室被上级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