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998年7月13日,将122机动车队并人事故处理科,成立了122报警服务中心。大队组织专门班子对外地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学习,结合当地实际,确立了接处警“快”、责任认定“准”、调解处理“公”、民警作风“廉”的改革目标,推行了分体式办案工作新机制。122以快速反应为突破口,狠抓接警、处警速度和质量,落实“四有四必”的服务承诺。事故处理实行了“阳光作业”,公开责任认定、公开调解赔偿,落实了案件审核把关制,规范案件材料,严把案件的质量,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据统计,全年共接警、处警3473起,其中群众求助639起,交通事故现场2894起,救助伤员264人(次),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折款200余万元,共收到群众表扬信80封,锦旗镜匾39块。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肇事逃逸犯罪活动。在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及破逃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各警种110机动队的横向联系,与公路沿线收费站、治安检査站等密切联系,增设122交通事故报警点(电话),大大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据统计1998年以来,共发生肇事逃逸案101起,破案85起,侦破率达到了84.1%。
改革完善事故处理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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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998年7月13日,将122机动车队并人事故处理科,成立了122报警服务中心。大队组织专门班子对外地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学习,结合当地实际,确立了接处警“快”、责任认定“准”、调解处理“公”、民警作风“廉”的改革目标,推行了分体式办案工作新机制。122以快速反应为突破口,狠抓接警、处警速度和质量,落实“四有四必”的服务承诺。事故处理实行了“阳光作业”,公开责任认定、公开调解赔偿,落实了案件审核把关制,规范案件材料,严把案件的质量,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据统计,全年共接警、处警3473起,其中群众求助639起,交通事故现场2894起,救助伤员264人(次),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折款200余万元,共收到群众表扬信80封,锦旗镜匾39块。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肇事逃逸犯罪活动。在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及破逃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各警种110机动队的横向联系,与公路沿线收费站、治安检査站等密切联系,增设122交通事故报警点(电话),大大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据统计1998年以来,共发生肇事逃逸案101起,破案85起,侦破率达到了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