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8起,立案审查32起,比1997年增加62.5%,提请抗诉(包括建议提请抗诉)22起,比去年增加60%。提请抗诉的案件已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纳8起,有7起案件获得改判。1998年4月,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先进经验介绍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1998年以突出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办案质量,依法办案,加强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贏得了社会、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为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事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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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8起,立案审查32起,比1997年增加62.5%,提请抗诉(包括建议提请抗诉)22起,比去年增加60%。提请抗诉的案件已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纳8起,有7起案件获得改判。1998年4月,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先进经验介绍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1998年以突出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办案质量,依法办案,加强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贏得了社会、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为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