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审查起诉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2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6/article/2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审查起诉


    1998年共受理审査起诉案件266起407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251起392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15起16人),提起公诉234起342人,起诉率88%,不诉2起4人,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査15起40人,结案率为99.2%。
    1998年刑事案件的新特点是,受理案件数大幅度增加,诉讼难度增加,面对案件多,任务重的困难,滨州市检察院深化认识,更新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审查起诉工作必须具有三种意识。一是审査起诉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来看问题,做工作,充分发挥起诉环节的检察职能,为维护稳定大局服务。二是审査起诉工作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秉公办案、重证据、取信于民的意识。三是案件质量至上的意识。树立案件质量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证案件质量开展了六讲活动:讲证据、讲程序、讲要件、讲制度、讲配合、讲效果。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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