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共受理审査起诉案件266起407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251起392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15起16人),提起公诉234起342人,起诉率88%,不诉2起4人,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査15起40人,结案率为99.2%。
1998年刑事案件的新特点是,受理案件数大幅度增加,诉讼难度增加,面对案件多,任务重的困难,滨州市检察院深化认识,更新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审查起诉工作必须具有三种意识。一是审査起诉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来看问题,做工作,充分发挥起诉环节的检察职能,为维护稳定大局服务。二是审査起诉工作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秉公办案、重证据、取信于民的意识。三是案件质量至上的意识。树立案件质量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证案件质量开展了六讲活动:讲证据、讲程序、讲要件、讲制度、讲配合、讲效果。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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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共受理审査起诉案件266起407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251起392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15起16人),提起公诉234起342人,起诉率88%,不诉2起4人,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査15起40人,结案率为99.2%。
1998年刑事案件的新特点是,受理案件数大幅度增加,诉讼难度增加,面对案件多,任务重的困难,滨州市检察院深化认识,更新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审查起诉工作必须具有三种意识。一是审査起诉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来看问题,做工作,充分发挥起诉环节的检察职能,为维护稳定大局服务。二是审査起诉工作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秉公办案、重证据、取信于民的意识。三是案件质量至上的意识。树立案件质量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证案件质量开展了六讲活动:讲证据、讲程序、讲要件、讲制度、讲配合、讲效果。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为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