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批捕科共受理公案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的案件202起334人。批准逮捕174起266人,批捕率为79.6%,不捕28起63人,不捕率为21.2%。批准逮捕准确率为100%,1998年无一起复核案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为1〇〇%,大要案出现场20次,人均办理案件27起,办案时限平均为5天。1998年滨州市检察院批捕科被滨州市委、市府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滨州市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产生了一些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刑事案件逐年上升。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和繁重的审查批捕工作任务,为尽快适应公安机关刑侦制度的改革,加强打击力度,转变工作机制新举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与公安机关配合、制约联系制度,正确理解掌握新《刑诉法》关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批捕条件,坚持抓工作效率,案件质量,抓侦查、立案,执行监督,在“快、严、准”上下功夫,保证及时,有力、准确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案件的质量是批捕工作的生命线。在具体案件中,要求办案人员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关,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实施三项保障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研究批捕案件,要有起诉意识和审判意识;三是依照《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个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跟踪催办制度,讲求一个“严”字。在监督工作中,重点建立三条防线追踪催办制度。严防漏捕做好追捕工作,要求承办人作为第一防线,对向侦查部门发出的追捕建议进行追踪催办;内勤人员作为第二道防进行列表追踪,定期查表催办;批捕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三防线,对一些研究后长期未追回的案犯,经常性的向侦查部门负责人催办,力求做到不放纵一个犯罪分子。对公安呈捕的批捕在逃犯也经常催办,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维护了法的统一性、严肃性。
审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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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批捕科共受理公案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的案件202起334人。批准逮捕174起266人,批捕率为79.6%,不捕28起63人,不捕率为21.2%。批准逮捕准确率为100%,1998年无一起复核案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为1〇〇%,大要案出现场20次,人均办理案件27起,办案时限平均为5天。1998年滨州市检察院批捕科被滨州市委、市府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滨州市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产生了一些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刑事案件逐年上升。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和繁重的审查批捕工作任务,为尽快适应公安机关刑侦制度的改革,加强打击力度,转变工作机制新举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与公安机关配合、制约联系制度,正确理解掌握新《刑诉法》关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批捕条件,坚持抓工作效率,案件质量,抓侦查、立案,执行监督,在“快、严、准”上下功夫,保证及时,有力、准确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案件的质量是批捕工作的生命线。在具体案件中,要求办案人员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关,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实施三项保障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研究批捕案件,要有起诉意识和审判意识;三是依照《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个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跟踪催办制度,讲求一个“严”字。在监督工作中,重点建立三条防线追踪催办制度。严防漏捕做好追捕工作,要求承办人作为第一防线,对向侦查部门发出的追捕建议进行追踪催办;内勤人员作为第二道防进行列表追踪,定期查表催办;批捕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三防线,对一些研究后长期未追回的案犯,经常性的向侦查部门负责人催办,力求做到不放纵一个犯罪分子。对公安呈捕的批捕在逃犯也经常催办,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维护了法的统一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