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2日,立案庭在法院机关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成立后,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省院关于立案庭职责范围的试行规定”及立案程序试行规定,积极开展了立案庭的初建工作。经过一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①立案工作,从1月1日一12月15日,收到了当事人诉状4214份,口头或裁定驳回起诉的540件,审査立案的3674件。立案总的标的8229.35万元。其中,刑事289件(含自诉);民事324件;经济1023件;行政23件;申诉34件,督促和公示催告57件;执行1307件;行政非诉执行617件(法警队486件,行政庭131件)。立案工作从立案形式到立案内容及操作要求上,已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规定,立案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审査立案,这包括初审的刑事自诉、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案件,以及适用督促、公示催告、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一种是登记立案,这包括公诉、抗诉和院长批准、审委会决定、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1998年,在院领导的协调下,从立案的形式上开始规范。眼下,院机关各庭室审理的各类案件,包括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抗诉案件均已全部进入统一立案程序,实现了全院机关立案从形式到内容上的统一。这就意味着立案庭从此能够随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院机关各庭立案的详细情况。②信访接待工作。截止12月15日,处理来信28件,接待来访916人次。院长值班接待54次,接待58人次。年底中院通报:全区进京上访9人次,列全省第11,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无人进京上访。全区进省上访64人次,列全省第3名。与市法院有关的4件,其中,兰福内赔偿、王云雪借款2案,属中院二审;还有纪宗峰行政处罚和赵方东承包2案,这4案均没来院上访。1998年,在信访工作的管理上,庭里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了信访登记、院长接待、来访会诊制度。规定:凡是到信访室上访的,不论是人访,还是信访,都按来访时间、案件性质、基本案情,分类、逐一登记。对个别疑难来访坚持了会诊制度,处理的效果比较好。③审判工作。依照规定,立案庭在审判中的职责范围是:承办诉前财产、证据保全,诉前调解和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这几项职责除去财产、证据保全、因条件限制没开展外,其余几项工作已全部开展起来了。截止12月15日,积案57件,结案43件。其中,适用督促程序结案11件。合计标的392294元。诉前调解36件。6月一12月全院开展的卷宗质量普査,引起了本庭干警的注意,逐步增强了办理案件的质量意识。原告审庭结的一些案件在这次普査中,不合格率达80%,这从反面给大家提出了质量标准。在审判质量这个问题上,立案庭倡导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质量与数量的追求上,宁可少办,不能错办。发现有啥问题,及时纠正,绝不捂着盖着。由于抓得紧,案件办理质量是好的。④调档转办工作。为上级法院、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调档服务,以及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的转办工作,也是立案庭的一项职责。1998年,收到调档函86份,为省地两级法院和检察机关送卷86册。中院二审发回重审的5件,这些案件涉及到经济庭、审监庭和堡集法庭,中院指令再审的1件(杜店法庭),立案庭均及时完成了转办工作。
(韩福田)
立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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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2日,立案庭在法院机关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成立后,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省院关于立案庭职责范围的试行规定”及立案程序试行规定,积极开展了立案庭的初建工作。经过一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①立案工作,从1月1日一12月15日,收到了当事人诉状4214份,口头或裁定驳回起诉的540件,审査立案的3674件。立案总的标的8229.35万元。其中,刑事289件(含自诉);民事324件;经济1023件;行政23件;申诉34件,督促和公示催告57件;执行1307件;行政非诉执行617件(法警队486件,行政庭131件)。立案工作从立案形式到立案内容及操作要求上,已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规定,立案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审査立案,这包括初审的刑事自诉、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案件,以及适用督促、公示催告、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一种是登记立案,这包括公诉、抗诉和院长批准、审委会决定、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1998年,在院领导的协调下,从立案的形式上开始规范。眼下,院机关各庭室审理的各类案件,包括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抗诉案件均已全部进入统一立案程序,实现了全院机关立案从形式到内容上的统一。这就意味着立案庭从此能够随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院机关各庭立案的详细情况。②信访接待工作。截止12月15日,处理来信28件,接待来访916人次。院长值班接待54次,接待58人次。年底中院通报:全区进京上访9人次,列全省第11,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无人进京上访。全区进省上访64人次,列全省第3名。与市法院有关的4件,其中,兰福内赔偿、王云雪借款2案,属中院二审;还有纪宗峰行政处罚和赵方东承包2案,这4案均没来院上访。1998年,在信访工作的管理上,庭里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了信访登记、院长接待、来访会诊制度。规定:凡是到信访室上访的,不论是人访,还是信访,都按来访时间、案件性质、基本案情,分类、逐一登记。对个别疑难来访坚持了会诊制度,处理的效果比较好。③审判工作。依照规定,立案庭在审判中的职责范围是:承办诉前财产、证据保全,诉前调解和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这几项职责除去财产、证据保全、因条件限制没开展外,其余几项工作已全部开展起来了。截止12月15日,积案57件,结案43件。其中,适用督促程序结案11件。合计标的392294元。诉前调解36件。6月一12月全院开展的卷宗质量普査,引起了本庭干警的注意,逐步增强了办理案件的质量意识。原告审庭结的一些案件在这次普査中,不合格率达80%,这从反面给大家提出了质量标准。在审判质量这个问题上,立案庭倡导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质量与数量的追求上,宁可少办,不能错办。发现有啥问题,及时纠正,绝不捂着盖着。由于抓得紧,案件办理质量是好的。④调档转办工作。为上级法院、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供调档服务,以及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的转办工作,也是立案庭的一项职责。1998年,收到调档函86份,为省地两级法院和检察机关送卷86册。中院二审发回重审的5件,这些案件涉及到经济庭、审监庭和堡集法庭,中院指令再审的1件(杜店法庭),立案庭均及时完成了转办工作。
(韩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