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督政与督学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8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8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督政与督学
教育督导室从1991—1997年,以国家教委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国家教委第15号令)为依据,在普通教育范围内开展了督政、督学活动。在督学方面,为了加强全市中小学内部管理工作,督导室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评估实施意见》和《滨州市中小学学校管理水平评估标准》,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及工作标准,每个学期都依据“学校管理评估标准”对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教职工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校园管理等6个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督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量化,计算出被评学校的评估成绩。每年年底根据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评估成绩评选出当年的模范管理学校通报表彰。通过此项活动,激发了中小学办学的积极性,学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中小学初步达到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涌现出市逸夫小学、市实验小学、市第一小学等省级规范化学校。 在督政方面,1995年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评估标准为重点,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大了对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使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办学经费更加充足,教师待遇明显改善。农村小学由原来的482处调整为291处,初中由原来的34处调整为20处。滨州市共新建教学楼12幢,平房3431间,建筑面积达11.09万平方米。筹资878.39万元为学校配备了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使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实验室的配备达到国家教委颁布的二类标准,教学点达三类标准;音体美器材中小学均达国家教委颁布的配备标准;图书初中生均达15册,小学生均达9.4册。办学条件的优化促进了农村中小学入学率的进一步提高,199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4%,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下降到0.48%。学生人均教育经费,1995年小学达40元,初中达83元。乡镇、办事处成人教育中心基本达省级示范标准,其中新建的有8处,有4处通过了省级验收。 (李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