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农村第二次“三制”改革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8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5/article/8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村第二次“三制”改革


    1992年3月,“三制”改革首轮聘任期满。为巩固和发展教育的改革成果,市委、市政府本着“相对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着手进行农村第二次“三制”改革。改革共分4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聘任阶段、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从4月20日开始,各乡镇办严格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原教委主任作述职报告、并推荐产生候选人。在确定教委主任人选后,市教委根据市委要求,组成多个工作组,对教委副主任、教委其他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全面考核。6月初,市委、市教委、乡镇政府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分别予以公布。各学校校长对学校中层干部、教师等都进行了聘任,并对教育内部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至此,改革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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