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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是市委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1991一1994年6月,编制8人,其中正副部长3名。内部只有工作分工,没设中层机构。1994年7月一1996年11月,编制8人,正副部长共4名(其中一名副部长兼台办主任),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干部科3个科室。1996年11月一1998年6月,根据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即滨市发[1996]49号文件,保留统一战线工作部,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3人(含兼职1人),股级干部职数2人。根据职责同意设2个科室,即办公室、业务科。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由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
1991—1998年6月,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建设),高举两面旗帜(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认真履行三项职能(团结、协调、沟逋),抓好四个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善始善终地完成了党的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1993年,按照人薪发[1992]16号文件《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的规定,为全市8名非党人士办理增加生活费的事宜。1995年,按照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文件,即统发[1994]49号《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的规定,为8名非党人士办理了增加生活费的事宜。1997年,按照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文件,即统发[1996]58号《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的规定,为5名符合标准的党外人士办理了增加生活费的事宜。
根据国办发[1980]188号文件《关于宗教房地产政策落实意见》的规定。1982年,由堡集镇政府对郭口天主教堂的失修补偿1300元;1995年10月,由梁才乡政府对刘口基督教堂的拆迁补偿2000元,由刘口村安排新建教堂用地;1996年市财政为基督教鸿文教堂拆迁补偿3.5万元;1995年行署财政为鸿文教堂补偿10万元;1997年8月,行署又补偿鸿文教堂3万元;1998年5月,行署又补偿鸿文教堂10万元。
坚持和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发展成员。1993年协助民盟滨州市支部发展了杨晓巍为成员;1997年下半年,协助民盟滨州市支部考察了发展对象徐春文的情况。1993年9月协助民革滨州支部考察发展了王筱南为民革成员。二是建立组织。1995年1月,协助民盟滨州市支部搞了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提高参政党素质。自1991一1998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如以歌颂党、弘扬社会主义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为主题的联欢会,深入工厂、农村、学校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学习,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向优秀党外干部马绪涛同志学习活动等。2.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随着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较好地坚持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项制度,并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协商监督的质量在不断提高。统战部协助市委、市政府或受市委委托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外人士座谈会、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就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协商。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好的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如1995年,滨州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2个五年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纲要和1996年9月搞的机构改革方案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草案时,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的协商座谈会,广泛征求并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中的作用。1993年、1998年两次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保证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比例,保证了市人大、市政协的常委、副主任、副主席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两次政协换届,政协党外委员达到了60%,常委占65%以上。市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培养选拔了一批任实职的党外干部与共产党合作共事,加强了中共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密切党委、政府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与20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建立了联系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与党外人士交朋友。为了拓宽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协商监督的渠道,1991年以来,协助市监察局、教育局、检察院聘任了15名党外人士担任特邀监察员、教育督导员、检察员,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特邀“三员”的作用。另外,推荐1名党外人士担任了省文史馆员,推荐1名民主党派成员为省政协委员,推荐1名党外人士为省工商联常委。
认真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战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尤其从1996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知识分子工作。一是针对党外知识分子层次多、分布广等特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全市10758名党外知识分子进行了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掌握了党外知识分子的基本情况。二是确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任务较重的市造纸厂、市三中、市经济学校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联系单位,并通过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以及他们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本着“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精神,选拔了部分德才兼备的党外知识分子作为党外后备干部,从而调动了广大党外知识分子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认真抓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1993年市五届人大换届,出席人代会的党外代表75人,选举产生党外人大常委3人,党外副主任1人。1993年市政协五届委员会换届,安排党外政协委员120人,选举产生党外政协常委21人,党外副主席4人。1998年市六届人大换届,出席人代会的党外代表62人,选举产生党外人大常委3人,党外副主任1人。是年,市政协换届,安排党外政协委员127人,选举产生党外常委21人,党外副主席3人。为了切实做好选拔、培养、安排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按照中央、省、地委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多次研究部署,1990年、1996年两次召开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从1992年开始,先后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农委减负办公室、市园林处、市立医院安排了任实职的党外副局长、副主任、工程师、副院长,并且建立起了30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加强了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1.推动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力量为滨州市的经济建设献计出力。组织各界党外人士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要经济决策和活动的论证,就经济发展和滨州市的城市建设进行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1996年,市园林处党外工程师许西武,就滨州市区的园林绿化,通过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迅速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民盟滨州市支部主委张善凯同志几年来深入到乡、镇、农村,把生产“艺术苹果”的经验、做法传授给广大果农,收到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不断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一大批各界党外人士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了市工商联的组织建设。1992年市委调整了市工商联党组,由一名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为进一步加强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统战部向各乡、镇、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点”的通知,1996年已建立起联系点55个,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地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经营中的困难。市工商联建立了法律服务代办处。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建立了250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组成了积极分子队伍。有16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人担任了市工商联执行委员,3人担任了地区工商联常委,1人担任了省工商联常委。3.依托市台办、市工商联,加强同海外、市外朋友的联谊和交往,激发他们热爱家乡的热情,市工商联于1996、1997年先后组织3次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出国考察学习。市台办组织部分台资企业参加“青交会”和“鲁台经贸洽谈会”,均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加大了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自1991年以来,各级党委重视抓好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各乡、镇、办事处党校普遍开设了统战理论政策课;各级党委每年都征订《山东统一战线》、《涉台工作》、《齐鲁宗教》等统战刊物,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市委统战部经常开展广播、电视讲座和录制新闻电视片,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如1994年市委统战部与滨州市有线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统战理论电视大奖赛;1995年与市有线电视台搞了电视新闻系列片“统战新风”;1997年与市委台办、嘉乐食品公司、滨州市有线电视台联合举办“迎回归”香港知识电视大奖赛等活动。除此之外,在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中开展了向孔繁森同志、向优秀党外干部马绪涛同志学习的活动等。市委统战部从1993年开始,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统战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自1992年开始连续6年被评为全区统战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游泽义同志被评为全省统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协助市民宗办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了民族各方面的有关情况。协助市民宗办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几年来,密切配合民宗办,狠抓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各乡镇办事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研究和解决宗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机制,促进了宗教管理工作的正常化、法制化。同时,重视抓了宗教房地产政策的落实工作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了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抓好乡、镇、办事处的基层统战工作。随着新时期统战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统战对象日益增多,任务愈来愈重,尤其是基层拥有大量的统战对象,做好乡、镇、办事处的统战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一是狠抓了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统战委员(或兼职统战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好3—5次的统战委员参加的会议,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另外,每年都要选派一定人员参加地委统战部举办的统战干部培训班。二是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党委都要建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要有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三是乡、镇、办事处的统战工作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每年组织评先树优活动。